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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7063E/201906-00016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我的承包农田去哪了?”——梅林司法所“寻田记”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6-05 发布日期: 2019-06-05
索引号: 11341702003257063E/201906-00016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我的承包农田去哪了?”——梅林司法所“寻田记”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6-05
发布日期: 2019-06-05
“我的承包农田去哪了?”——梅林司法所“寻田记”
发布时间:2019-06-05 00:00 来源:宁国市梅林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我在家庭联产承包时的一块5分5的田,现在不在我这了,我要求司法所帮我找回这块田。”

2019年5月14日,桥头村村民鲍大爷来梅林司法反映,他的一块面积0.55亩原始承包农田“不见”了,请求梅林司法所查明情况,声张正义,维护他的承包经营权。

受理此纠纷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与桥头村委会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并会同农经等相关部门查阅相关档案。

原来,鲍大爷是一孤寡老人,今年66岁,1981年联产承包责任制时,他依法取得一人份承包土地。由于种种原因,土地未按要求耕种,直至抛荒。1984年,桥头村委会与鲍大爷商量,决定将该份责任田交由与鲍大爷同组的刘大爷耕种,同时约定,不收刘大爷一分田租,只要刘大爷缴纳该田块所应承担的农业税费即可。1996年开展土地二轮承包时,该块农田登记在刘大爷名下,2015年开展土地确权时该地块亦登记在刘大爷名下,现在这块农田已经被刘大爷流转给浙江人种植了。

近年来,村民对土地越来越关注,鲍大爷也不例外,但去耕种土地时,承包地却不知哪去了,他多次找过村委会,终因时过境迁,时间长久,村委会也无法厘清,况且该块农田已经进行了产权登记,村委会无法解决。

梅林司法所经过实地走访,发现当年耕种该块承包田的刘大爷,现年事已高,其子刘某认为他们家已依法取得了该块农田的承包经营权,且手续完备,不愿拿出该块承包农田。针对该纠纷,司法所会同农经部门进行仔细分析和研判。

2019年5月22日,梅林司法所通知纠纷双方、邀请桥头村村委会、镇农经部门来司法所对该纠纷进行调解。

司法所内人民调解员简要的述说了纠纷的起因和状况,指出尽管当年刘大爷在后期的二轮承包中依法取得了该农田的承包经营权,但是是在鲍大爷不知情的前提下取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必须纠正,予以退还。经过耐心说服教育,刘某认识到自己的过失和不足,同意拿出该承包田,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鲍大爷的承包农田最终失而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