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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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7063E/201908-0004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汪世钢解读《梅林镇田村村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8-09 发布日期: 201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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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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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汪世钢解读《梅林镇田村村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8-09
发布日期: 2019-08-09
【主要负责人解读】汪世钢解读《梅林镇田村村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8-09 00:00 来源:宁国市梅林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整治工程目标】

合理利用中央环保支持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落实《宁国市“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及宁国市环保局统筹安排,完成2019年度在田村村建设农村污水处理工程。此项工程的实施是村民们的迫切愿望,项目建成后,必将增强此地村民的幸福指数。

项目简介

田村村距离市区12公里,位于梅林镇东南部,全村总面积29.5平方公里,辖27个村民组,8个自然村,农户数985户,总人口3432人。根据宣城市环保局和我市美丽乡村建设“三年全覆盖”及农村“三大革命”工作要求,鉴于田村毗邻梅林集镇、即将升级的G329国道(S104省道)穿村而过,决定将该村作为2019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点。

项目建设主体、内容、期限

(一)建设主体:田村村委会

(二)建设内容:拟在田村村建设处理能力120t/日的污水处理设施一座,配套建设500余米污水管网(不含到户支管网),涵盖田村塔山、塔前、塔后3个村民组、农户92户、受益人口565人(含外来长住人口232人)。

(三)建设期限

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实施,项目一律按照环保局审核的计划内容实施。

【投资金筹措】

1、中央环保专项资金;2,不足部分由镇、村自筹。

【保障措施】

(一)田村村要高度重视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工作,坚持由村主要领导总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具体抓落实。

(二)项目建成后,管理主体须做好后期维护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维修、养护、运行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可以直接灌溉农田、种菜等,做到“废物利用”,同时,也能降低因生活污水造成疾病带来的损失,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得到根本性的提高。

(二)环境效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后,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农村污染加剧的势头得到遏制,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公众环保意识明显提高,农村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社会效益。农村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环境质量的改善,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上,在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上,在农业与工业的和谐发展上,都有客观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