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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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52X0/202101-00033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
发布机构: 宁墩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宁墩镇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1-05 发布日期: 2021-01-05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52X0/202101-00033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
发布机构: 宁墩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宁墩镇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1-05
发布日期: 2021-01-05
【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宁墩镇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1-01-05 14:55 来源:宁墩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事项名称:

林业采伐许可证办理(个人零星采伐)

受理单位:

宁墩镇

办理部门:

宁墩镇林业站

办理地点:

宁墩镇林业站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条件:

采伐单位和个人提供书面申请、林权证及林权证复印件、村、组采伐计划分配表及计划分配公示证明、公益林提供公益采伐审核同意书。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联系电话:

0563-4631982

监督电话:

0563-4660001

 

 

事项名称:

一孩生育证办理

受理单位:

宁墩镇卫计办

办理部门:

宁墩镇卫计办

办理地点:

宁墩镇卫计办

行使依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初次生育的夫妻,在孕期内应当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妊娠登记,免费领取生殖保健服务证,并于生育后45日内办理生育登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将妊娠登记和生育登记情况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条件:

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初婚初育证明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联系电话:

0563-4630001

监督电话:

0563-46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