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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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52X0/201908-00036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宁墩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宁墩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墩政字 〔2019〕111号
成文日期: 2019-08-10 发布日期: 2019-08-10
有效性: 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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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宁墩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宁墩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墩政字 〔2019〕111号
成文日期: 2019-08-10
发布日期: 2019-08-10
有效性: 已失效
关于印发《宁墩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0 00:00 来源:宁国市宁墩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委会: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宁墩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8月1日

宁墩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我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管能力,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19〕37号)、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9〕112号)等文件和市委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实现区域供水规模化、一体化。健全完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属地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管理责任。不断提高供水保障与服务水平,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可持续运行,让农村居民吃上安全水、放心水。

二、工作措施

一是理清农饮现状,明确责任主体。将农村饮水工程和集镇自来水厂未覆盖区域纳入农饮工程管理。委托各村委会代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管理权。镇水利站牵头,在8月底前,完成集镇水厂清产核资和单村集中饮水工程摸排工作,9月10日前,报市水利局备案。

二是实行市场化运作,规范水厂运营。在集镇水厂责任主体明确、产权明晰和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合作经营等方式,参与单村集中饮水工程运营管理。

三是实施两部制水价,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对农村集镇自来水经营企业供应的居民生活用水,严格按照“补偿成本、保本微利、公平负担、节约用水”的原则,执行“两部制”水价。对单村集中饮水工程供应的居民生活用水,参照执行“两部制”水价,保证单村集中饮水工程有序规范运营,确保及时、稳定、安全供水。

四是强化水源地保护,提高供水质量。进一步加强水源地保护区巡查、监管力度,及时维护标识、标牌,及时清理保护范围内的污染源。加强集镇水厂生产控制、在线监测、视频安防及供水管网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完善视频安防系统建设,提高水源地保护水平。

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护机制。制定完善我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运营、考核、追责等相关机制,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明确各单位职责,进一步理清属地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管理责任。

六是加强水质检测,确保水质安全。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设施装备水平和检测能力,水利站和卫健办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做好抽检及监督检测工作,提高检测频率,形成“水厂自检、水质检测中心抽检、卫生疾控部门监督检测”三级水质检测体系。对单村集中饮水工程,由水质检测中心定期进行检测,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安全饮水检测常态化、全覆盖管理。

七是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供水保障能力。针对目前农村饮水工程供水不均衡、设备陈旧老化、管网破损等现象,通过积极对上争取、加大资金投入、整合项目资金等渠道,逐步改善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建设,提高供水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水利、环保、财政、卫健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责任。

二是明确项目申报流程。各村要结合当地供水需求,科学合理申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项目,按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等,送镇水利等部门审核后,报市水利局审核备案,列入下一年度实施计划。

三是规范管护资金使用。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现状,按照“月督查、季调度、半年考核”的工作要求,制定考核细则,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结合考核情况,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进行梯度奖补。对年度考核位于末位且未达到75分的村,取消下一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项目计划。

四是加强督查督办。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纳入对各村目标管理考核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明察暗访、现场督办等形式,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主体及时整改到位。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开展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主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追责,对造成饮水安全事件或重大影响的,依法依纪依规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