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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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52X0/201803-00037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宁墩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宁墩镇毁林毁竹种茶专项整治及生态复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墩政字 〔2018〕60号
成文日期: 2018-02-12 发布日期: 2018-02-12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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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宁墩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宁墩镇毁林毁竹种茶专项整治及生态复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墩政字 〔2018〕60号
成文日期: 2018-02-12
发布日期: 2018-02-12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宁墩镇毁林毁竹种茶专项整治及生态复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12 00:00 来源:宁墩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党组织、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保护,有效打击非法毁林毁竹种茶行为,尽快恢复毁林毁竹种茶林地的生态功能,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制定《宁墩镇毁林毁竹种茶专项整治及生态复绿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宁墩镇2018年白茶山场生态复绿包保责任安排表

 

 

2018年2月9日   

 

宁墩镇毁林毁竹种茶专项整治及生态复绿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维护好我镇良好的生态环境,认真贯彻实施市政府《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禁止毁竹毁林种茶的禁令》、《宁国市禁止毁林毁竹种茶长效管理相关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毁林毁竹种茶专项整治及生态复绿行动,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巩固毁林开垦专项整治成果、实现毁林毁竹种茶零增长的基础上,对已开垦、种植白茶的山场,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应修尽修”的原则,营造乔木混交林,恢复森林植被,2018年10月前实现生态修复全覆盖。以林长制为抓手,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抚育管理,提高植被盖度,促进早郁闭、早成林,到2020年,开垦林地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水源涵养能力,森林景观得到恢复。

二、工作领导

成立以镇主要责任人为组长,联村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村两委负责人为成员的毁林毁竹种茶专项整治及生态复绿行动领导组,负责全镇的已种茶园专项整治和生态复绿工作。组长对整治复绿工作负总责,第一副组长具体负责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副组长负责所联系村的毁林毁竹种茶专项整治及生态复绿行动的组织、督促、宣传、巡察及上报工作,其他成员根据责任分工进行履责。

三、工作安排

1、生态复绿范围:全镇范围内2015年3月份以后所有已种茶园。

2、生态复绿时限:2018年3月底前复绿树种的栽植;2018年4月组织第一次复绿验收;2018年10月组织第二次复绿验收;2018年12月组织第三次复绿验收;2019年10月组织第四次复绿验收。复绿验收由整治复绿领导组负责。

3、生态修复要求:

根据《宁国市白茶种植山场生态修复技术规程》,结合山场立地条件,由林业站逐块拟订生态修复的具体措施,报林业局审核后实施。生态复绿以营造乔木混交林为目标,人工补栽植为主、自然恢复为辅,栽植树种以常绿乔木为主、落叶乔木为辅。生态修复山场严禁使用化学除草剂。乔木树种补种后要加强科学管理,利用春夏树木生长旺季,结合山场砍灌除草,保留山顶、山腰和山脚原生乔灌木植被。

四、工作要求

1、副组长根据责任分工对所联系村的生态复绿工作负责。要密切关注所联系村的生态复绿工作开展和新增种茶隐患情况,督促村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将禁止毁林毁竹种茶行为纳入乡规民约,加大宣传,落实舆论导向。要按责任包保督促相关人员落实监管,确保复绿工作及时完成。

2、各村两委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要加强对辖区内的已种茶园生态复绿工作以及存在新增林地流转种茶现象的监督监管,对违反生态复绿工作要求和新增流转种茶意向的要求及时制止,并向镇党委进行汇报。要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宣传不留死角,做到入脑入心。

3、镇村干部落实包保责任。根据责任包保分工,加强对复绿责任人的联络与督促,深入实地按林业部门的复绿作业设计要求进行监督,不符合复绿设计标准的苗木不准下地栽植,对违反设计的施工行为予以叫停并及时上报整治复绿领导组。要根据复绿进展情况及时向联村负责人进行汇报。将复绿包保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强化结果运用。

4.林业部门落实业务部门的监管及技术服务职责。林业站负责指导全镇已种茶园生态复绿技术工作,具体承担开垦种植面积统计、生态复绿计划落实、生态复绿方案设计、种苗信息服务等工作。要结合巡查及技术服务安排,实行科技人员联村包片,现场指导,明确职责,确保生态复绿工作达到预期。安排专人对重点林地进行巡查,实行监督复绿落实情况并报告镇党委。制定复绿验收标准和考核细则,将乱伐乱种生态复绿工作纳入年度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联系人:邹贤江,宁墩镇林业站站长,联系电话:18756380228)。

5、宁墩林业派出所要加强对偷种白茶的常态监管,发现违法线索及时跟进,深度挖掘,严厉打击,处置到位。(联系人:宁墩林派所副所长,朱军,联系电话:13731892628)。

6、国土所要加强对已种茶园的水土流失情况的监控,防止山体滑坡和水土流失等意外事故发生(联系人:汪建平,宁墩镇国土所所长,联系电话:13856389115 )。

7、中溪环保分局要加强对已种茶园的水质和土壤检测,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管和执法打击(联系人:周文,中溪环保分局局长,联系电话:18005635712;蒋木青,宁墩镇安监站站长、环保干事,联系电话:15856370033)。

8、农技服务中心要加强对禁用农药的监管查处,发现使用禁用农药的要及时处置。对违规种植茶园和责任人不得安排享受任何优惠政策(联系人:杨继忠,农技技干,联系电话:13856360551)。

9、水利站要加强对饮用水源地水质的监管和水量监控、水土保持,发现情况及时报告镇党委和市水务局。对违规种植的茶园和责任人不得安排政府相关优惠政策(联系人:郑勇,水利站站长,联系电话:13856392972)。

10、市场监管部门、电力部门负责加强对茶叶经营主体、专业合作社的本部门职能服务事项把关(联系人:廖星星,宁墩镇市场监管所所长,联系电话:18056381117;徐富平,宁墩镇供电所所长,联系电话:13865347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