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甲路镇扑救森林火灾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甲路镇扑救森林火灾预案
2、甲路镇护林防火半专业队伍名单
3、甲路镇护林防火应急消防队伍名单
2017年11月30日
甲路镇扑救森林火灾预案
为了及时扑救森林火灾,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和《宁国市扑救森林火灾预案》等规定,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森林防火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政府成立森林防火领导组,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李仁远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林业站。
(一)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村级防火组织应迅速组织人员扑救,并立即上报到镇防火领导组及相关单位。
(二)发生下列森林火灾,镇防火领导组要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
1、火场跨行政界限的;
2、造成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的;
3、过火面积达到150亩以上或持续3小时以上尚未扑灭的;
4、对居民住地重要设施和自然保护区、库区森林资源构成严重威胁的。
(三)扑救森林火灾时,应设立现场指挥部,由镇政府和相关单位及领导组成,并由政府在场副科级以上人领导干部担任扑火指挥。
(四)火场指挥部的职责:
1、迅速制定扑救方案,准确掌握火情动态;
2、全面指挥扑灭工作,统一调动指挥扑火人员,使之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3、根据火情,向镇防火领导组提出建议和物资申请;
4、负责火场物资供应和后勤保障;
5、负责扑灭安全;
6、根据需要,及时向市防火指挥部汇报扑救进程和申请。
二、扑火队伍组成及职责
1、镇政府成立由15人组成的护林防火半专业突击队及由35人组成的扑火应急队,配备6台灭火机(包括庄村村、螺丝岭林场2台)和扑火设施,镇政府工作人员和镇直单位及有关村,接到镇森林防火领导组的通知后,必须组织各单位的力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扑救。
2、火警火灾扑灭后,要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并留有足够的人员看守火场,检查确认不会死灰复燃后,才能撤离。
三、火险天气预报和值班通讯联络
1、防火期内,镇政府、林业站、村委会等部门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报告,确保火情信息准确、及时传递。
2、法定节假日等防火紧要期内:冬至、元旦、春节、清明,联村人员和村、组干部要立即到重要地段进行宣传及火源检查。
3、高火险等级时、突击队和各村要24小时待命,充分准备扑火物资,随时准备参加扑火。
4、火灾、火警报警电话:4960001(政府)、4960244(林业站)、4900152(林业派出所)。
四、火灾的善后工作和案件查处
1、火灾扑灭后,林业站要立即协同林派所做好火灾的查处工作。
2、村委会要主动与镇综治办、林业站协同做好森林火灾损失的赔偿事宜。
五、奖励与处罚
(一)认真执行本预案,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1、发现火灾及时报告并采取得力措施,减少火灾损失的;
2、在扑救森林火灾(火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或成绩显著的;
3、积极参加扑救且表现突出的;
(二)在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有下列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现火警、火灾不报告,不扑救,造成损失的;
2、不服从指挥调动,影响扑火时机的;
3、国家工作人员在扑火过程中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后果的。
甲路镇护林防火半专业队伍名单
队 长:李仁远
队 员:季一万、陈卫明、黄昌云、徐大鹏、周祖祥
余国富、丁卫成、桂诗仁、张建平、郑四海
郎鑫君、孔维超、徐博文、程 磊、杨 峰
甲路镇护林防火应急队伍名单
队 长:程 辉
副队长:王 辉
队 员:彭国政、方 俊、张乐宁、李仁远、季一万
陈光辉、刘端明、柏学义、张冬明、武 进
殷祖军、汪 伟、余全胜、杨 峰、孔维超
胡义翔、梁腊林、杨世发、陈新启、陈卫明
桂联发、舒志友、梅新光、程永安、黄昌云
桂诗仁、郑四海、张建平、周祖祥、徐大鹏、
余国富、郎鑫君、丁卫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