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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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00Q/201904-00088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中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政策解读】中溪镇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4-10 发布日期: 201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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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中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政策解读】中溪镇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4-10
发布日期: 2019-04-10
【政策解读】中溪镇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4-10 00:00 来源: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推进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经研究,在全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文件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三、工作目标

坚持哪里有问题,就在哪里整治;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问题有多大,整治力度就多大。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坚决遏制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四、主要内容

各村(居)、各成员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乱象,全镇突出整治“四霸”,切实维护安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公平的市场环境。

1、在资源开采领域,重点针对采砂采石方面,严厉打击强占资源、无证开采、不按规定开采开发、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等“砂霸”的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水利站,责任单位:各村、公安、国土分局)

2、在征地拆违领城,重点针对规范秩序方面,严厉打击非法占地、煽动闹事、恶意以非正常上访扰乱秩序、殴打辱骂工作人员等“地霸”的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各村、国土分局、综合执法大队、信访办、公安)

3、在工程建设领城,重点针对施工环境方面,严厉打击恶意竞标、强揽工程、阻挠施工、强行兜售施工材料等“工程霸”的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 各村、综合执法大队、公安、市场监管所)

4、在资金监管领域,重点严厉打击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校园贷”等“资金霸”的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公安、财政分局)

各村(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围绕“四霸”突出问题,做到“应治理必治理,应规范必规范”,结合自身职能和实际,开展专项整治。

五、创新举措

从现在起至9月底前,针对本地本部门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

1、调查摸底阶段(4月25日前)

各村(居)、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摸清底细,登记造册,梳理、核实、移送线索。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畅通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第一时间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保护伞”案件线索第一时间移送纪委监委机关。

2、专案攻坚阶段(4月25日至9月13日)

公安司法机关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建联合整治工作组,实行一案一专班,专人负责,及时查清事实,依据法律和相关政策要求,坚决予以处理。纪委监委机关及时核查线索,逐案过筛,查严查实。坚持“一案三查”,查案件本身问题,查案件背后“关系网、“保护伞”问题,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问题。

3、建章立制阶段(9月13日至9月30日)

主管监管部门应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方法手段,采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对专项整治战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专项整治形成的好做法和社会治理的好经验,转化为制度机制,并长期坚持。对重点案件典型事例,开展宣传报道,形成浓厚社会氛围。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1、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地各单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在肩上,把专项整治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工作任务抓在手中,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对外宣传扫黑除恶战果,震慑违法犯罪人员,鼓励群众主动举报黑恶势力线索,夯实专项整治的群众基础,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3、强化配合,形成合力。强化纪委监委机关、政法机关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政法机关要全力参与、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各行业领域主管监管部门主动牵头,尽职履责,主动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有效衔接,高质量开展工作。

4、明确责任,确保实效。专项行动办将不定期开展督查,对发现问题的,要限期整改。对有线索不移送,有线索不核查、查不见底,有案件不办理、办而不力的,对敷衍塞责、消极应付,造成影响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