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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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893G/202604-0001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制造业发展相关政策审核兑现工作的通知 文号: 宁工信〔2026〕36 号
成文日期: 2026-04-27 发布日期: 2026-04-27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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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制造业发展相关政策审核兑现工作的通知
文号: 宁工信〔2026〕36 号
成文日期: 2026-04-27
发布日期: 2026-04-27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制造业发展相关政策审核兑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7 15:57 来源: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现就2024、2025年度工业发展相关政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政策及条款

1.《宁国市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若干政策》(宁政规〔2023〕9号)中第3条以及第4条中关于工业软件购置和租赁奖励条款,实行申报制。

该政策其他涉及奖补的条款实行“免申即享”,企业无需提供申报资料。

2.《关于印发新形势下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试行)的通知》(宁政规〔2024〕14号)中第1条、第2条、第12条,实行申报制。

该政策中由工信部门负责的其他条款实行“免申即享”,企业无需提供申报资料。

二、申报时间

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10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2024年度设备购置奖补的企业,须为2025年度4月在库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2.申报2025年度设备购置奖补的企业,须为2026年度4月在库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3.各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分年度、分类别(设备及机器人购置奖补、工业软件奖补、多层厂房建设奖补3类)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报送至市工信局对应科室,资金申请表、设备清单电子版同步报送。

四、申报条件及申报资料

(一)生产设备购置(含工业机器人)奖补

1.申报条件

经主管部门技改备案,在2024年度购置单台10万元以上生产设备(含嵌入式软件)总额达200万元以上的;在2025年度购置单台10万元以上生产设备(含嵌入式软件)总额达200万元以上的,根据购置金额,给予相应比例奖励。(以发票或报关单时间为准,在任一自然年度内符合要求均可申报;两个年度均符合要求的,分年度装订申报材料,不得进行合并申报)

对2024年度购置4轴及以上工业机器人的,给予不高于年度投入的10%给予奖励。(2025年度工业机器人奖补已另行发文开展,本次不再接受申报)

注:生产设备是指直接或间接参加生产过程的设备,主要包括成套设备、系统、单台机械、装置等有形资产。生产设备不包括电力设备、研发设备、仓储设备、检测设备(抽检)、行车(仅运输功能、不参与生产的)、专用车辆(水泥罐车、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输送车、叉车等)等。

2.申报材料

①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

②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2024年度、2025年度的生产设备清单(含EXCEL电子版)、购置发票复印件;(分年度申报)

④在申报年度有效期内的项目备案表。

生产设备购置及机器人奖补联系科室:投资科

联系电话:4036752

(二)工业软件奖补

1.申报条件

对2024年度购买或租赁ERP、MES、PDM、PLM等工业软件超10万元的,给予不高于10%一次性奖励。对2024年12月购买的AGV车辆,叠加年度购置的工业软件、4轴及以上工业机器人超50万元的,给予不高于10%的一次性奖励。(2025年度工业软件、AGV车辆奖补已另行发文开展,本次不再接受申报)

2.申报材料

①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

②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2024年度购置清单(含EXCEL电子版)、购置发票复印件。

工业软件奖补联系科室:信息化科

联系电话:4036754

(三)企业节约集约发展奖补

1.申报条件

制造业企业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在2024年12月-2025年12月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多层厂房,并在该期限内取得竣工验收证明。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规划设计建设内容且达到规划设计条件的,给予第二层每平方米150元奖励,二层以上的每增加一层再增加每平方米50元奖励。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对地下建筑达到要求的企业,按照每平方米300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申报材料

①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

②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与属地或相关部门签订的投资建设合同;

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2024年12月-2025年12月期间取得的施工许可证,以及该期限内取得的竣工验收证明;

⑤不动产权证等关于厂房建设面积的证明材料。

多层厂房建设奖补联系科室:运行科

联系电话:4036050

五、其他情况说明

1.2024、2025年度发生重大环境违法事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涉税重大违法行为、重大违法用地行为被立案处罚的企业,不享受政策奖补。

2.采取弄虚作假、虚报发票、重复申报(同一设备多部门申报、已享受“一事一议”等市本级财政资金)等不正当手段套取奖励的,取消奖励资格,对已发放的资金依法收回。


附件:

1.宁国市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若干政策

2.关于新形势下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试行)节选

3.2024、2025分年度资金申请表

4.2024、2025分年度设备、软件购置清单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