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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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28514493N/201907-0002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南山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文字解读】《南山街道天然商品林停伐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5-15 发布日期: 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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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南山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文字解读】《南山街道天然商品林停伐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5-15
发布日期: 2019-05-15
【文字解读】《南山街道天然商品林停伐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5-15 00:00 来源:宁国市南山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是中央作出的重要部署,2016年,国家将安徽省列为全国天然林保护“扩面提标”的省份之一,要求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由中央财政对停伐的天然林实行补助。2017年—2019年,中央财政已连续三年安排并逐年增加我市天然商品林停伐规模和停伐管护补助资金。为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政策,现就推进天然商品林停伐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加强南山街道天然商品林保护管理工作,确保天然林停伐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根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国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要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切实把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工作目标
  天然商品林停伐实行整体推进,按照2018年完成的天然商品林区划落界成果,全市72.8358万亩集体和个人经营的天然商品林全部纳入停伐补助范围,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停伐协议和管护协议签订。国有天然林已全部纳入公益林管护,不再纳入停伐补助范围。

    四、主要内容
  (一)区域范围
  除天湖街道以外的18个乡镇、街道,具体范围和位置以2018年天然商品林区划落界位置为准。 

    (二)补助标准
  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市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703.35万元,将依据11月底签订的天然商品林停伐和管护协议面积,参照公益林标准提取公共管理费用0.25元/亩后,平均补助到每亩,最高不超过当前公益林补助标准14.75元/亩。2017年、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的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按照宁国市林业局《关于推进天然林停伐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宁林政〔2019〕12号) 确定的区域,参照2019年度平均补助标准补发管护补助资金。2019年后根据中央财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标准和资金安排情况,适时调整。补助年限至国家停止拨付天然林补助资金为止。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培训阶段(2019年4月1日至5月15日);
  2、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5月16日至11月30日);
  3、资金发放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4、完善提高阶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五、创新举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
  三是严格政策要求;
  四是强化档案管理。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在全街道宣传天然商品林停伐工作,加强天然商品林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