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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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11708013U/201806-00019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主题分类: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马剑解读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实践教育及就业奖励政策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08-01 发布日期: 201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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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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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马剑解读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实践教育及就业奖励政策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08-01
发布日期: 2018-08-01
【主要负责人解读】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马剑解读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实践教育及就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8-01 00:00 来源: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马剑同志对《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实践教育及就业奖励政策》进行了文件解读,主要内容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切实加强开发区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来开发区工作,优化人才引进服务环境,开发区制定了有关人才政策。

二、实施对象

大学生实习补贴申请对象:(1)就读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院校,毕业后可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2)毕业前与开发区企业签订实习协议,并实习满三个月;(3)已在开发区管委会登记备案;(4)经学校推荐,且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安排食宿交通的学生不得申请。

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申请对象:(1)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毕业年度内到开发区企业工作并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的正式合同;(3)在区内企业正式工作满一年以上(实习期除外,以每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计算)。

三、奖励方案

大学生实习补贴标准:本科生1000元/月,研究生1200元/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标准:本科生1000元/年,研究生1500元/年,奖励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兑现程序

1、每年分2次申报,开发区管委会每年1月、9月在开发区网站和政企通平台上发布申报通知;部分大批量实习学生如需返校继续学习的可在实习期满后即时申请实习补贴。

2、申报单位在自愿基础上,如实填写《大学生实习补贴/就业奖励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实性材料,经单位盖章后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到开发区管委会。

3、开发区管委会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4、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上传开发区网站和政企通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发放名单,并按名单兑现补贴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