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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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任务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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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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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方式(牵头科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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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主体(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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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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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基数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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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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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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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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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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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全 市劳动用工 管理部门联 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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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检查;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情况 检查;规章制度制定情况检查;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 检查;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检查;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检查。(2)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事项的检查;公示信息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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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社局统一发起(治欠办牵头),宣城市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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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宣城市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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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存续企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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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常监管 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抽查基数 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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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守信、警示、失信、 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 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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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 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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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列入部 门联合抽查 计划,与联合 抽查计划合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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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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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全 市人社部门 社会保险法 律法规执行 情况检查(除 医疗保险、生 育保险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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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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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人社局分别发起(社保中心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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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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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存续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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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常监管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抽查基数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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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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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 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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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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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全 市人社部门 人力资源市 场法律法规 执行情况联 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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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2)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事 项的检查;公示信息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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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市人社局统一发起(就业科牵头),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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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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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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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家以下,抽查比例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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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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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 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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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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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全市人社部门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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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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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社局统一发起(职建科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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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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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职业技 能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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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家,抽查比 例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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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守信、警示、失信、 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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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 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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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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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全市人社部门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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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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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社局统一发起(职鉴中心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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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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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技能人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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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技能人才评价机构50家,抽查比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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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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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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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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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全市人社部门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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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2)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事项的检查;公示信息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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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社局统一发起(市局仲裁办牵头),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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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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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劳务派 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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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抽查基数约270户,抽查比例不低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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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 抽取。加大对“一人多照”、“一址多照”等劳务派遣单位的抽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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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至11月 (各县市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开展,与日常登记事项监管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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