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60X/202505-0012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梅林镇七都汪村村民委员会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5-26 发布日期: 2025-05-26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60X/202505-0012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梅林镇七都汪村村民委员会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5-26
发布日期: 2025-05-26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梅林镇七都汪村村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5-26 00:00 来源: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自然资规执罚﹝2025﹞9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没收非法财物;其他-退还土地;罚款
处罚事由你单位于2017年5月未经批准擅自在梅林镇七都汪村毛家头组占用土地837平方米建设生态公墓。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版)第四十二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梅林镇七都汪村村民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4341881ME2054900H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熊**
处罚结果1、没收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837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全部为墓穴详见勘测定界图)。 2、对七都汪村村民委员会违法占地837平方米建设生态公墓(全部为墓穴)按照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8370元。 3、责令七都汪村村民委员会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837平方米。
处罚决定日期2025-05-26
处罚机关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地方编码341881
备注
公示期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