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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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893G/202505-0000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5-20 发布日期: 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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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5-20
发布日期: 2025-05-20
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0 10:13 来源: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5〕190号,以下简称《通知》)、《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以及宣城市工信局《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及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申请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愿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企业的基本条件和产品条件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要求以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

2.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对于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申请复核的,需说明原因。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统一申报,填报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至6月5日,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二)报送要求。申报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的同时,需按要求同步提供纸质版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每个企业一式两份)、佐证材料(附件4,胶装成册,每个企业一式一份),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每个企业一式两份)、佐证材料纸质件(每个企业一式两份),以上纸质版材料及汇总表(excel格式)、企业申请书(word格式)、佐证材料(pdf格式)电子版存入U盘,于6月4日前报送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三)其他事项。

1.按照工信部、省工信厅及宣城市工信局有关要求,企业须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同时,工信部将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为企业免费提供线上申报培训,在线培训课程将和申报系统同时开放。工信部、省工信厅、宣城市工信局、宁国市工信局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申请业务,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2.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研发费用等关键指标。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作为申报佐证材料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审计报告与监管平台备案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

3.企业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各级工信部门。市工信局将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辅导评审,反馈存在的问题。


联系人:池莼、石盼、方硕,联系电话:4036056。



附件:

1.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复核申请书

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

4.佐证材料清单

5.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6.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7.工信部办公厅、省工信厅、宣城市工信局《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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