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6 16:32
来源:宁国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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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强化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力量,全方位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社会公益,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办事公正,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健康状况;
(三)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了解医保经办业务过程,热心医保服务工作,善于联系群众;
(四)自愿义务参加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和工作安排;
(五)无违法犯罪、不良信用记录及党纪政纪处分记录,无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等方面问题;
(六)保守秘密、遵守纪律,未经允许不得公开或泄露参与监督活动获悉的工作内容和信息;
(七)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和医疗卫生、药品监管行业专家、退休人员、慢病患者等优先考虑。
二、工作职责
社会监督员受市医保局聘任,在市医保局指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以下监督职责:
(一)政策宣传:主动向身边群众宣传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和法规,身体力行,影响并促进身边群众自觉遵守执行;
(二)监督反馈:监督我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保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经办服务、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的行为,监督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药服务、使用医保基金情况及我市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及时向市医保局反馈;
(三)民情收集:广泛听取、了解、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参与网络和媒体互动,弘扬正能量。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5月30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个人自荐方式报名,有意向者请填写《宁国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18010822042@163.com。或在工作时间拨打报名电话:0563-4014009。
四、其他事项
(一)市医保局将综合考虑报名人选情况,经遴选后,最终确定人选,并向社会予以公示。
(二)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医保局统一颁发社会监督员聘书。根据社会监督员履职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实行一年一聘。
(三)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为公益属性,无报酬,可参加市医保局组织的宣传、培训、研讨、监督检查及其他社会监督活动,第一时间了解我市医保动态。社会监督员提供的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医疗保障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