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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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20032569337/202505-00003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4月4周行政处罚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5-07 发布日期: 2025-05-07
索引号: 11341702020032569337/202505-00003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4月4周行政处罚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5-07
发布日期: 2025-05-07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4月4周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07 09:54 来源: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备注 严重程度
汪*久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24********8414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5)第18号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2025年4月15日16时37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汪永久在宁国市山门南路南山春晓门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生姜)。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罚款 2025年4月15日16时37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汪永久在宁国市山门南路南山春晓门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生姜)。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的罚款。 0.030000 2025/04/22 2025/04/22 轻微
安徽省成思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81****85A40R 何*华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5〕第19号 《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八)项之规定 2025年4月22日05时48分,我局接群众举报称:安徽省成思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夜间(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在宁国市向阳路西津河畔宴会中心工地内施工,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该行为违反了《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八)项之规定。 《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罚款 2025年4月22日05时48分,我局接群众举报称:安徽省成思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夜间(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在宁国市向阳路西津河畔宴会中心工地内施工,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该行为违反了《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八)项之规定,根据《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罚款。 0.500000 2025/04/23 2025/04/23 轻微
宁国市顺天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81****FYED80 张*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5〕第20号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2025年4月24日上午10时,我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东城大道与宜黄线朝西交叉口存在道路遗撒。经调查,发现宁国市顺天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皖PB4125运输车在东城大道与宜黄线朝西交叉口,于上午6点27分至28分运输散装货物未作好密封包扎,造成泄漏遗撒,污染路面。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 罚款 2025年4月24日上午10时,我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东城大道与宜黄线朝西交叉口存在道路遗撒。经调查,发现宁国市顺天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皖PB4125运输车在东城大道与宜黄线朝西交叉口,于上午6点27分至28分运输散装货物未作好密封包扎,造成泄漏遗撒,污染路面。该行为已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的罚款。 0.100000 2025/04/30 2025/04/30 严重
赵*宜 自然人 身份证 430521********2856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5〕第21号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2025年4月27日15时左右,我局执法队员巡查发现当事人赵君宜在汪溪街道办事处泗联合便民市场沿线悬挂宣传品,内容是“五一购物嗨翻天”。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 罚款 2025年4月27日15时左右,我局执法队员巡查发现当事人赵君宜在汪溪街道办事处泗联合便民市场沿线悬挂宣传品,内容是“五一购物嗨翻天”。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斌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的罚款。 0.030000 2025/04/30 2025/04/30 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