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5﹞第17号 |
处罚名称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2025年4月16日11时55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宁国市徽顺运输有限公司皖P7S873运输车在宁国市河沥溪宁阳东路天桥上运输散装货物(弃土)未作密封覆盖。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
处罚依据 |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国市徽顺运输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881MADHBLT405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张** |
处罚结果 | 2025年4月16日11时55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宁国市徽顺运输有限公司皖P7S873运输车在宁国市河沥溪宁阳东路天桥上运输散装货物(弃土)未作密封覆盖。该行为已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的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4-17 |
处罚机关 |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 |
地方编码 | 341881 |
备注 | |
公示期限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