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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504-00029 组配分类: 专项资金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宁国市 2024 年度中央转移支付区域(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4-16 发布日期: 2025-04-16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504-00029
组配分类: 专项资金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宁国市 2024 年度中央转移支付区域(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4-16
发布日期: 2025-04-16
宁国市 2024 年度中央转移支付区域(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4-16 17:05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2024 年转移支付预算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2024 年中央财政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转移支付资金总计4223.5 万元(皖财社〔2023〕1346 号 2472.6 万元、皖财社〔2024〕449 号 1332.7 万元、困难群众一次性救助 418.2 万元),其中安排用于农村低保 3183.84 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578.2 万元、孤残儿童救助 43.26 万元、困难群众一次性救助 418.2 万元。

2024 年涉及中央资金配套项目的地方和其他资金总计4080.35 万元(其中地方资金 3756.55 万元).

2024 年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总体目标为:1.规范实施城乡低保政策,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3.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5.规范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相关政策,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得到更加精准化的专业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规范实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 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二)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分解下达指标,经过充分论证,资金分配经集体研究决定,按规定用于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残儿童救助等方面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分解下达。规范资金预算绩效年初目标管理、年中监控和年度评价管理工作,推动绩效目标编实、编细,确保绩效目标可衡量、可考核,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绩效目标管理要求,规范设置项目绩效目标不断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完整性。同时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定期进行绩效监控分析,并及时督促整改纠偏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4 年,我市涉及中央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的资金共到位 8303.845万元,按资金来源划分:中央资金 4223.5 万元、省级资金 323.8万元,县级资金 3756.55 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4 年,我市汲及中央转移支付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共支付资金 4223.5万元,总预算执行率为 100%:其中农村低保支出 3183.74 万元,预算执行率 100%;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578.2万元,预算执行率 100%;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43.26万元,预算执行率 100%。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上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定期调度资金拨付情况,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进一步优化资金审批流程,有效提高资金支付进度;同时对资金支付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清晰,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即知即改。

1、资金分配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分配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4 年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2023〕1346 号)及皖财社〔2024〕449 号文件要求,按规定统筹用于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方面的支出。

2、资金下达情况分析。

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及直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分解下达。

3、资金拨付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分配下达后,各项资金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每月及时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进行资金支付,未出现违规支付资金的问题。

4、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资金安排和拨付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和擅自调整的问题。

5、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支付严格按照项目立项的范围进行实施,资金执行严格按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6、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分析。

预算绩效管理符合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及时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7、资金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分析。

市财政和民政部门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严格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8、其他资金管理情况说明。

项目其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要求,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和资金使用方向。相关资金与中央转移支付同步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及时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适时调整特困供养保障标准。

三是加大急难临时救助力度,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

四是持续做好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 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加大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继续做好寻亲服务工作、持续开展专项主动救助及常态化救助工作、做好返乡受助人员源头治理工作。五是规范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相关政策,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得到更加精准化的专业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

2024 年我局涉及中央救助转移支付资金的社会救助资金支出 8299.24 万元,截止 12 月底,累计救 助约 9471 人(农村低保、农村特困、孤儿、临时救助)。这些救助项目的实施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了有效保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并对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指标 1:根据应保尽保的原则,2024 年 12 月份农村低保救助 6836 人,应保尽保,完成年初目标。

指标2:根据应救尽救的原则,2024年临时救助累计救助952人次,完成年初目标。

指标 3:根据应救尽救的原则,2024 年 12 月份农村特困供养人数 2553 人,完成年初目标。

指标 4:孤儿、生活困难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内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率≥90%,2024 年 12 月份救助 82 人,纳入保障范围率≥90%,完成年初目标。

指标 5: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纳入监护范围率≥90%,

2024 年,经过摸排,截止到 12 月全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有639 名,对全市 85 名农村留守儿童和 554 名困境儿童进行了档案收集与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排查,完成了年初目标。

2)质量指标。

指标 1:城乡低保标准,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要合理确定调整低保标准,2024 年根据我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民社救字〔2024〕37 号)要求,“低保标准根据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区分城乡分别确定。原则上,城市低保标准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 30%-40%确定,农村低保标准按照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 40%-50%确定。我市城乡低保均达到或超过规定的区间,因此 2024 年我市城乡低保均未提标。2024 年仍执行 2023 年保障标准为农村 755 元/月/人;城市 780 元/月/人。

指标 2: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准确率达到 100%;

3)时效指标。

指标 1: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费按时发放率要达 100%,我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发放相关救助资金。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情况。项目实施有效的提升了困难群众和生活水平。

2)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实施对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较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意≥88%

2024 年,我市扎实开展民生工程宣传周活动,通过横幅标语宣传、展板政策宣传及向群众发放民政民生工程政策明白书等多 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群众了解我们的救助条件及申请程序。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 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工作中,我们不断改进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我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结合工作人员 上户走访时机,调查社会救助对象及其近亲属对救助工作的满意程度,救助对象满意率达到 88%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资金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二)总体目标未完成或超过指标值较多的原因分析

(三)绩效指标未完成或超过指标值较多的原因分析

(四)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市通过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放大坐标找不足,提高标准找差距,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达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我市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统一在政务网公开,接受社会和民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25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