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住建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住建局> 财政资金> 部门项目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734/202504-00056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老旧小区转移支付 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4-16 发布日期: 2025-04-16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734/202504-00056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老旧小区转移支付 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4-16
发布日期: 2025-04-16
宁国市老旧小区转移支付 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4-16 16:59 来源:宁国市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3〕1298号)、《关于分解落实2024年中央财政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提前下达)的通知》(建房函〔2024〕1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4〕385号)、《关于分解落实2024年中央财政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建房函〔2024〕89号)文件,安排、分解下达宁国市2024年中央基建资金455.5万元,用于宁国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绩效目标为完成2024年14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按时完成资金支付。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分析资金投入及执行情况) 

分解下达宁国市2024年中央基建资金455.5万元,用于宁国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455.5万元已按合同约定拨付376.07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3〕1298号)、《关于分解落实2024年中央财政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提前下达)的通知》(建房函〔2024〕1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4〕385号)、《关于分解落实2024年中央财政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建房函〔2024〕89号)文件,安排、分解下达宁国市2024年中央基建资金455.5万元,用于宁国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支付规范,严格按照工程费用支付制度,绩效目标为完成2024年14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按时完成资金支付。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时序推进,按时完成资金支付,项目实施情况已达到了规划预期效果。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2024年14个老旧小区改造。

2)质量指标。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完成任务。

3)时效指标。按时完成年度序时进度比例,按时完成资金支付。

4)成本指标。有效控制总成本。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提升小区居住环境,有效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效能。

2)可持续影响指标。明显提升小区生活环境可持续影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我单位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8%。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按时完成资金支付。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我单位根据城市更新专项资金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100分。

2、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100分,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

宁国市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4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宁国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中央主管部门
地方主管部门 宁国市住建局 资金使用单位 宁国市住建局重点处
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1138.63 980.4 86%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455.5 376.07 83%
地方资金 683.13 604.33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资金分配科学
下达及时性 资金下达及时
拨付合规性 支付程序合法合规
使用规范性 支付程序规范
执行准确性 按时完成资金支付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规范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支出责任履行到位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完成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完成2024年14个小区改造 ≤14个 14个
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户数 ≤574户 574户
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栋数 ≤48栋 48栋
质量指标 经费支出合规性 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制度 达成预期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2024年12月 2024年12月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1138.63万 980.4万
经济效益
指标
对周边投资环境的改善或提高程度 较高改善 达成预期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对小区居民生活环境提升程度 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对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或提高程度 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小区生活环境持续影响程度 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小区居民满意度 ≥98% 100%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