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宁国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
建设任务实施方案
为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服务功能,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持续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水平,更好推动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供有力科技支撑,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要求
通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保持稳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技术集成示范等公益性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在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和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方面科技支撑有力有效。今年拟建立“揭榜挂帅”、协同服务推广机制新模式2套以上;新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3个以上,推介发布农业主推技术6项以上,推广12次以上主推技术,全市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针对生产中的难题形成综合技术方案,在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开展12场(次)以上的技术示范展示活动;全市90%以上在编在岗农技人员共151人开展包村联户服务,联系指导科技示范户755户;全市1/3以上农技人员接受不少于5天的脱产更新知识培训;省内集中培训及跨省培育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由省统一安排;农技人员应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开展在线指导,展示服务效果。
二、实施内容
(一)科技支撑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开展科技支撑小麦、油菜、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针对大面积单产提升的制约因素,围绕水稻、油菜、小麦等主要粮油作物,制定《宁国市2025年科技支撑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方案》,针对每个技术方案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不少于10次、人员不少于500人次。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开展综合技术方案的示范展示,大幅提高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深入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遴选推介一批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加强2025年宁国市发布推介主推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现场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继续推行基层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每位农技人员包保服务科技示范户不少于5户,每年上门指导服务不少于12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提升科技示范展示条件能力。建设3个以上相对稳定的基层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重点打造1个以粮油单产提升为主的示范展示场所。将符合条件的农民田间学校纳入展示场所建设范围。指导基地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集成示范品种、技术和实施措施,签订协议,规范管理,竖立统一格式标牌。基层基地每年开展技术示范推广活动分别不少于4次,其中50人次以上的规模活动分别不少于2次,直接联系农户分别不少于1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持续通过“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等方式,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农技推广队伍,扎实做好宁国市2025年定向培养生的招录、协议签订等工作。通过直接招录、“三支一扶”等方式,补充编制空缺人员,保持农技人员数量不减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
(五)提升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素质。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农技人员培育工作机制要求,遴选一批农技推广骨干人才,统一参加省级农技脱产培训并制定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计划,积极探索多地联合培训等方式,提升培训质量。知识更新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重点提升实操能力。探索基层农技人员学历提升工作,优化农技推广队伍的学历结构,通过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科讲堂、订阅《农民日报》等途径,以及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构建多元化农技推广机制。支持各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等力量,协同开展农技推广服务。采取“推广机构+科研院校+农业企业+示范基地+规模大户”等方式,建立协同推广机制,统筹农技推广人员、科技特派员等力量,针对生产需求提出解决方案,共同开展试验示范和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七)提升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鼓励引导农技人员、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科技特派员等在线开展业务培训、农技问答、咨询指导等服务。实时更新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机构、人员数据,利用平台做好工作日志记录、技术难题解答、现场指导服务等数据的统计分析,加强对农技推广工作的服务指导。(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时间安排
(一)常规性农技指导。2025年1月—12月,农技人员开展包村联户农技服务指导工作。
(二)具体方案制定。2025年3月—6月,制定实施方案,组建项目技术专家组,筛选、推广主导品种(附件1)和主推技术(另文发布)。
(三)农技人员培训。2025年3月—11月,根据农技推广工作需要,适时开展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四)物化补贴发放。2025年6月—12月,培育科技示范户,发放科技示范户物化补贴。
(五)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立。2025年5月—11月,遴选、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3个以上(附件2),11月底验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附件3) 。
(六)项目验收及审计。2025年12月—2026年3月,开展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和资金使用审计。
四、经费安排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1286号)第一批下达我市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15万元,后续资金下达后一并用于下列用途,详细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由农业农村局制定。
(一)基层农技推广服务
1.指导员下乡补助。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开展包村联户技术服务发生的交通费、误餐费、通讯费等补助,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25%。
2.绩效奖励。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完成农技推广重大任务并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评价的绩效奖励,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
3.管理费用。用于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发生的费用,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
(二)农业科技示范
主要用于示范展示基地和科技示范户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试验示范展示所需的农(兽)药、肥料、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观摩培训活动等发生的费用支出,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40%。
(三)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
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参加培训、学历提升教育、采用现代化推广方式、信息化技术应用等发生的费用,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25%。
以上费用如有结余可统筹使用。
五、工作要求
要加大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的督导力度,加快推动项目资金执行,严格资金审计,规范资金管理,严禁挪用、拖欠项目资金。总结推广项目实施中的创新性做法,通过网络、公众号等媒体手段进行广泛宣传。
附件:1. 宁国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
优质主推品种表
2. 宁国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
3. 宁国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验收评分表
附件1
宁国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优质主推品种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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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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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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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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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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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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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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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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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3号、早籼110、中早47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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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季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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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两优534、荃优607、昌两优馥香占、桃优香占、甬优490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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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晚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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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3号、早籼110、南陵早2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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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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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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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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沣油737、金凤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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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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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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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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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麦13、国红9号、镇麦15、扬麦25、苏研麦017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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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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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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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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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领矮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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豇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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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龙翔擎天一柱、紫秋豇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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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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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16号、杭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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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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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早红茄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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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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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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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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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梯1号、杨山9号、仙霞1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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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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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桃、水蜜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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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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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心李、冰糖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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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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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冠、黄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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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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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玫瑰、醉金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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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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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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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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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花前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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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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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花黄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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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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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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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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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黑猪、杜长大瘦肉型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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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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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D168小型白羽肉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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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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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黄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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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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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杂山羊、湖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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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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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中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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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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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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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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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育银鲫、大口黑鲈(优鲈3号)、
鲥鱼、光唇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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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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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氏原螯虾、罗氏沼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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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宁国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
基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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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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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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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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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租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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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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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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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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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简介示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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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导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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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专家或
指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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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推荐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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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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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认定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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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验收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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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宁国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验收表
基地名称: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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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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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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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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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示范基地展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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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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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展示方案内容要完整、具体,可行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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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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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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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牌要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技术负责人等信息。无基地标牌的不得分,标牌内容不规范的扣5分,竖立位置不醒目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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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培训
观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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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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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组织4次以上的培训与观摩活动且50人次以上的规模活动分别不少于2次、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10个得满分。未按要求组织培训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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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档案
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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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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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展示有记录、观摩活动有台账且记录完整、内容饱满得满分;报送技术指导单位资料存档不完整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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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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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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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农(兽)药、化肥、饲料、试验设施等物资及组织展示观摩活动补贴。建有补助资金使用台账,资金使用合理、票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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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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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主体存在数据、材料造假;承诺不兑现且未按计划实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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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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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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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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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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