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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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6475761XE/202502-00061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农作物种子经营明白纸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2-28 发布日期: 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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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农作物种子经营明白纸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2-28
发布日期: 2025-02-28
农作物种子经营明白纸
发布时间:2025-02-28 17:29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种子是我国粮食安全的关键”,是农业生产特殊的、不可替代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农业生产的起点,也是农业增产增收的内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安徽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告知如下:

一、实行备案登记制度

(一)备案登记的对象:凡在我市生产和经营农作物种子的企业单位、零售商、经营户、实体店主等均应按要求做好登记备案。《种子法》规定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书面委托生产或代销其种子的,在销售种子前需到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

(二)备案方式:

1、电脑访问以下网址,注册或登录进行备案操作:http://202.127.42.145/bigdataNew/home/firmindex

2、手机APP备案,手机浏览器下载“种业通安卓版”,进行账号注册、登录完成备案操作:

(三)备案提交材料:应当提交种子销售者的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种子购销凭证或委托代销合同复印件、种子包装袋正反面照片,以及经营方式、联系方式、销售地点、品种名称、种子数量等材料。

二、审查品种合法性

主要农作物种子(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应当查看是否经过国家或省级审定、引种备案的品种是否标注有引种备案号;部分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我地常见作物有:马铃薯、甘薯、蚕豆、豌豆、油菜、花生、向日葵、大白菜、结球甘蓝、黄瓜、番茄、辣椒、西瓜、甜瓜)是否标注有品种登记编号。注意查看我地是否在适应推广种植区域内。

三、审查标签的合法性

对照《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要求审查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不得采购、销售标签和使用说明不规范或没有标签的种子。

四、规范经营活动

(一)建立种子采购和销售台账

及时、真实、完整建立种子采购和销售台账并妥善保管采购凭证备查;向购种者开具销售凭证;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包括种子来源、产地、数量、质量、销售去向、销售日期和有关责任人员以及种子田间生产、加工包装、销售流通等环节形成的原始记载或凭证等内容,经营台账保管期限5年,保证可追溯。

(二)不得拆零销售种子

种子经营者的经营范围是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即最小销售单元、不再分拆)种子或受委托代销种子,拆零销售种子属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把好进货关

要从合法正规的渠道购种,不要贪图便宜购进来路不明的种子,或白皮包装的“三无”种子。

(四)不得虚假宣传

种子宣传、广告内容应当符合种子法和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性状描述等应当与审定、引种备案、登记公告一致。

(五)其他行为

主动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种子监督检查。

若发现种子管理部门参与种子生产经营行为以及在行使行政权力、优新品种推广、执法监管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的不良情况,请拨打市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63-4015100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563-4870110  4015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