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第二幼儿园学生住宿、用餐、校车使用、组织活动安全管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5-04-03 10:27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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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住宿管理
截至目前,我园无幼儿宿舍,暂无相关信息。
二、学生用餐
为保证幼儿获得全面、合理、充足的营养,满足生长发育的要求,让幼儿健康成长,合理组织幼儿伙食,加强营养管理,依据幼儿的膳食搭配原则特制定以下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季节变化,依据膳食搭配原则,科学合理的制定营养食谱,使之充分满足幼儿生长发育,生活活动等方面所需热量及各种营养素的量。
2.保健医生毎周制定幼儿营养食谱,并及时向家长公布,切实按制定的幼儿营养食谱实施,不得流于形式。
3.在食物的烹调方式上,应适合幼儿消化系统的特点,必须多样化,做到色、香、味、形俱全,尽量保持各种营养素成分,特别要防止维生素的流失。
4.每学期进行两次膳食调査统计,使幼儿每日摄入食物中蛋白质、脂类、碳水化合物三种营养素之间保持正确的比值。
5.食堂购买食品,现用现买,保持新鲜,采购员购来的食品由主厨验收,园方食堂管理人员对采购原材料的质和量进行二次验收,不符合要求的退换或增补。
6.采购物品需索证、验收,承包商负责人认真做好台帐,园方管理人员做好检查和督促。
7.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每种留样食品不少于250克,留样需保存48小时。
8.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投放主、副食,保证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量,不吃隔日剩饭菜。
9.保持厨房清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10.炊事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査一次,持健康证上岗。平时注重个
人卫生,上灶前要坚持洗手,入厕脱工作服,便后洗手。
11.食堂管理员定期到班级巡视,了解幼儿进餐情况,提出进餐指导。
三、校车使用
截至目前,我园不提供校车服务,暂无相关信息。
四、组织活动
⒈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幼儿园不得组织幼儿参加大型社会活动。(如果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加,幼儿园也要考虑到安全保障工作,并且给对方提出安全保障的要求)。
⒉对有关部门组织的确需幼儿参加的活动,事先向主管部门汇报,未经同意,幼儿园不组织幼儿参加。
⒊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组织开展的扫墓、游览、参观、远足活动,活动前向主管部门请示,同意后方可组织。组织前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通过专项会议,明确各个部门的岗位职责,真正落实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
⒋组织活动量要适宜,活动前有针对性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好任何各项事务工作。由至少一名园领导带队,后勤人员分配到具体岗位,确保各项活动中教师与幼儿的人身安全。
⒌教师密切关注幼儿活动时的安全,并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每时每刻清点好幼儿人数,确保外出活动的安全。
6.在全体教职工的齐心协力下,宁国市第二幼儿园组织的所有活动都平安有序、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