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忠诚尽职、奋发作为、守正创新、奋勇争先”工作主题,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深入开展“法治政府提质”“营商环境提优”“公法服务提档”“基层治理提效”“作风能力提升”行动,力争在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公共法律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从严管党治警等方面走在前、作示范。
一、深入开展“法治政府提质”行动,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1.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举办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和科级干部进修班暨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
2.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终期评估,启动 “十五五”期间宁国市法治建设规划方案编制工作。
3.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着力实现乡镇(街道)和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审尽审、应备尽备”目标。
4.持续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着力提高决策科学化、精准化水平。推动全市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提质增效.
5.巩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成果。加强指导、督促、保证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着力提高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强化出庭应诉负责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作用发挥。
6.规范审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好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为第三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国务院裁决案件办理。
7.规范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做好市政府为被告、第三人的行政诉讼案件及为被申请人的检查监督案件办理。
8.持续推动行政纠错案件整改工作。加强对违法行政行为整改落实的监督、指导,推动行政纠错案件“一案一报”及整改工作落实。
二、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优”行动,持续提升服务保障发展水平
9.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成果。强化行政执法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互查等活动。
10.持续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行动,深化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推广应用工作。
11.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
1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推深做实“两统筹一次查”改革,稳妥推进“信用+监管”改革,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13.持续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制定工作,进一步梳理规范乡镇街道执法事项,完善乡镇街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机制。
14.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推动依法行政和检察监督协调发力,不断提升府检联动工作质效。
15.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
16.全面推行“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17.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律师对接重点工程”等优化营商环境活动。
三、深入开展“公法服务提档”行动,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8.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建设。根据《宁国市公共法律服务(2023-2025)规划》工作要求,补缺补差,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实效性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19.深度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台融合发展。根据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总体要求,开展以信息化为统领“三台融合”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宁国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及“皖事通”公共法律服务功能的推广运用,全面提升我市公共法律服务线上平台服务能力。加大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有效供给,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着力为乡村产业振兴、乡村文明进步、农民权益保障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20.持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聚焦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做到应援尽援。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办理质效。
21.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深入企业、工地、村居,到一线到群众身边,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系列活动,加快“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发挥品牌效应,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民生实事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为我市困难群体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
22.积极探索公证业务新领域。探索开展金融“赋强公证”,实现从提供单一证明服务到提供综合服务转变,着力解决金融机构难点、堵点问题。与网络科技公司合作,建设开发宁国公证处网络办证平台。
23.打造“1+N”直播团队。持续推进“1+N”行动,组建“1+N”直播团队,打造“田间法语”直播品牌,定期在田间地头普法直播,解答法律问题,助力乡村振兴。
24.持续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监督管理。继续抓好律所、律师、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强化档案管理、收费管理、制度建设,压实律所主任管理责任,加强律师、律师能力建设和品牌建设。
四、深入开展“基层治理提效”行动,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25.完善优化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推进《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地落实,深化矛盾纠纷月度研判、重大矛盾纠纷月排查、月通报等机制,强化对镇村以及行专调委会工作联络与业务指导,切实提高矛盾风险隐患动态摸排和“清单+闭环”式管理工作质效。
26.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年度考核、履职评价、工作培训等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人民调解案例选编、案卷评查等活动,着力提升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27.深化特色化人民调解阵地建设。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一站式”解纷体系建设,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融入地方文化元素,按照“四有”“四统一”“四落实”标准,加大特色“百姓评理说事点”和个性化调解工作室建设力度,深化“握手言和”调解品牌内涵。
28.打造有地域特点和文化底蕴的法治阵地及法治文化品牌。积极参加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29.组织开展“八五”普法终期评估工作,谋划“九五”普法工作。
30.结合重要节点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
31.扎实开展全市社区矫正质量提升两年行动。以贯彻落实“全省社区矫正质量提升两年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分期分级分类”管理教育,通过深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各个阶段、不同类别,采取更有针对性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治、社会适应性帮扶举措,确保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在管在控。
32.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贯彻落实2025年1月施行《全省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办法》,加强工作人员对新修订执法文书的培训,并以新修订的档案标准为依据,开展社区矫正档案的自查、互查、抽查工作,以档案管理规范化促进执法规范化。落实省司法厅“312”告警处置机制,着力做实风险防范机制,拓展与公安机关“互通”信息数据共享范围,及时核查异常活动、打击违规行为,提升情报搜集和研判能力。
33.打造“宁心归途”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品牌。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施行五周年宣传活动”为契机,培育工作品牌、提升矫正质效。通过“宁心归途”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品牌的打造,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教育矫治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4.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持续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贯彻中央政法委有关试行意见,有效应用“全国安置帮教系统”,规范履行核查、衔接、建档、录入、走访、教育、排查、报告等法定职责。加强与乡镇、街道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安置、救助、帮扶等具体工作。
五、深入开展“作风能力提升”行动,持续提升从严管党治警水平
35.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落实领导班子挂点联系司法所制度,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实践中。
36.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抓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部署要求有效落实。大力推进政治轮训,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37.持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扎实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深化党建品牌内涵,进一步丰富和创新党建品牌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全面加强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8.持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控,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39.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局长谈话日”制度,分管领导同分管科室、处、局及联点司法所进行廉政谈话,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
40.持续开展干部队伍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双提升行动计划。按照“忠专实”“勤正廉”要求,深入推进岗位练兵,组织参加法治宣城专项劳动和技能竞赛。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加强干部梯队建设,着力提升年轻干警能力素养。
41.注重选树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常态化选树宣传身边典型,内增动力、外树形象,持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