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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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20032569337/202504-0000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智慧城管系统运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4-02 发布日期: 2025-04-02
索引号: 11341702020032569337/202504-0000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智慧城管系统运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4-02
发布日期: 2025-04-02
宁国市智慧城管系统运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2 09:48 来源: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项目编号:AHJSGS-2025-01-001

二、项目名称:宁国市智慧城管系统运维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金鹏智恒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神舟路9号北塔4楼402室             

成交金额:153700.00元

四、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佘静芬、曹黎明、马静。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城市管理局或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大楼、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联系电话:0563-40338481538563190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宁国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大楼

联系方式:高女士、0563-4033848

2.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

联系方式:金女士、0563-4170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金女士

电    话:0563-4033848、0563-4170275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