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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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20032569337/202502-00028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2月4周行政处罚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2-28 发布日期: 2025-02-28
索引号: 11341702020032569337/202502-00028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2月4周行政处罚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2-28
发布日期: 2025-02-28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2月4周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28 15:31 来源: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备注
陈*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24******270518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5〕第1号 《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 2025年2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陈亮驾驶皖P·D1448重行非载货专项作业车辆在汪溪街道汪古路驶离工地时未进行冲洗保洁,造成汪古路路面污染。该行为违反了《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
 
《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罚款 2025年2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陈亮驾驶皖P·D1448重行非载货专项作业车辆在汪溪街道汪古路驶离工地时未进行冲洗保洁,造成汪古路路面污染。该行为违反了《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并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伍佰整(¥500.00)的罚款。 0.050000 2025/02/25 2025/02/25
黄*国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24******090717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5〕第2号 《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 2025年2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黄明国驾驶皖P·3C195重型普通货车在汪溪街道汪古路驶离工地时车辆未进行冲洗保洁,造成汪古路路面污染。该行为违反了《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
 
《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罚款 2025年2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黄明国驾驶皖P·3C195重型普通货车在汪溪街道汪古路驶离工地时车辆未进行冲洗保洁,造成汪古路路面污染。该行为违反了《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并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伍佰整(¥500.00)的罚款。 0.050000 2025/02/25 2025/02/25
程*胜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02******215417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5〕第4号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2025年2月24日15时05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程朝胜在宁国市宁阳路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长度约9米,宽度约1.5米,大约13.5个平方,内容为:宁墩菜市)。据当事人陈述,该行为未经审批。该行为已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罚款 2025年2月24日15时05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程朝胜在宁国市宁阳路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长度约9米,宽度约1.5米,大约13.5个平方,内容为:宁墩菜市)。据当事人陈述,该行为未经审批。该行为已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并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的罚款。 0.05 2025/02/25 2025/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