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教体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教体局> 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 第三幼儿园> 校园安全> 安全管理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503-00046 组配分类: 安全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宁国市第三幼儿园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3-21 发布日期: 2025-03-21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503-00046
组配分类: 安全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宁国市第三幼儿园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3-21
发布日期: 2025-03-21
宁国市第三幼儿园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03-21 10:14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患意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多样形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定期开展消防疏散演练。各班主任每学期要对幼儿进行两次以上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消防器械使用方法教育,不断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三、幼儿园每月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各处室、各部门、各班级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协同有关部门认真整治,并及时反馈整改意见。
四、幼儿园后勤具体负责幼儿园范围内用电设备、用电线路的维护、维修。各年段、各班级应严格遵守幼儿园安全用电制度,严禁私自安装、改装用电线路,严禁私自使用大型电器。
五、爱护消防设施人人有责。各部门、各处室要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做到三定(定位存放、定人负责、定期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非火警时,任何人不得动用消防器材,发现遗失或失效要及时上报幼儿园处理。任何损伤、破坏校园消防设施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校规严肃处理。
六、教室、走廊、通道和楼梯等消防通道不得堆放任何物品,设置障碍物,应保持疏散路线的整洁、畅通。
七、一旦发生火灾,应迅速作出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扑救火灾。各处室、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要亲临现场组织学生安全疏散,及时报“119”火警求救,认真配合消防人员灭火,确保人员安全,努力减少火灾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