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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MB1919991Q/202503-00016 组配分类: 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医保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社会保障
名称: 宁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3-21 发布日期: 2025-03-21
索引号: 11341702MB1919991Q/202503-00016
组配分类: 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医保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社会保障
名称: 宁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3-21
发布日期: 2025-03-21
宁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1 08:49 来源:宁国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宁国市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医疗保障领域法治政府建设。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工作的头等大事,局党组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了市医保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按季度开展集中法律法规学习。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并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先后研定了胡某翠1982年-2009年工作期间的工龄是否视同为医保缴费年限问题,破产改制下岗工人身份认定标准问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牵头开展我市药品、耗材采购等相关工作研讨,主持讨论了《公立医疗机构挂网药品配送企业招标管理整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研究部署医保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调研会(座谈会)等形式,印发了3期备忘录、传达学习法治建设相关议题8个,研究法治方面议题17个。完成法治建设专项检查小组4月下旬对我局开展的法治建设专项检查并落实4个方面问题的整改措施。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完成了宁国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为医疗保障经办法治化奠定基础。开展医保服务提升行动,全面实施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经办规程,对服务事项清单进行优化,规范服务事项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完成宁国市人民医院、宁国骨科医院两家“一站式服务中心”(医保分厅)建设,提供转诊转院,慢病申请,双通道购药登记,外伤登记,医保政策咨询、新生儿参保登记等就医密切相关事项的医保服务。
在“两定”机构管理过程中拓展企业信用报告的适用范围,指导企业通过“信用安徽”网站、“皖事通办”APP、一体化智能终端、政务服务窗口获取近1—3年的信用报告,不再提交其他无违法违规证明。印发《关于加强我市医保领域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点实行医保医师(护士)积分管理。
印发《宁国市大病“异地留本”医保激励机制实施方案(试行)》,从市内现不具备诊疗技术条件、通过将市外专家“请进来”的方式实现在市内医治的手术类疾病种中遴选若干病种作为大病“异地留本”激励病种,根据医疗机构实施情况分配激励资金。
2024年底召集我市5家民营医疗机构召开了专题座谈会,讨论医保支付政策适用社会办医问题。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定。引导民营医疗机构主动适应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学习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积极发展新技术新服务,通过差异化服务和错位竞争,满足群众多样化的需求。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医保基金监管专题会议,做到案件内部公开,并作为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前置程序,对协议处理稽核追款及行政处罚事项最终决策集思广益。每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策,及时跟踪督办。修订《宁国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宁国市医疗保障局内部管理制度》等制度,制订《宁国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经办规程》《关于建立医保异地稽核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各科室、中心严格遵守相应规章制度,以规章制度强化机关内部管理,规范业务经办和日常行为。并以经办发生的6.9%、7%等不同的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和待遇具体的个案进行“头脑风暴”,以案释法、以案为鉴。
    二是加强公平性合法性审查。组织人员参加2024年11月初宣城市医保局组织的《〈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解读暨宣城市贯彻落实情况》专项培训,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对现行医保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完成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重大合同请政策法规科、法律顾问审查把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依规完成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大病(额)医疗保险承办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加强执法力量配置,4名干部通过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提升基金监管专业化水平,参加宣城市首届“医保练兵强技能 监管比武展风采”竞赛荣获团体第一名的优秀成绩。推动监管下沉,组织乡镇街道医保经办员参与基层医疗机构检查。在全覆盖基础上,对定点零售药店及双通道药店开展专项检查,规范外配处方管理。完成重症监护、高值耗材、职工门诊统筹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全年开展专项稽核59人次,涉及异地医疗机构8家、医疗总费用374.2万元。严肃违规查处,全年下发整改意见书82份,追回违规基金589.7万元,扣除违约金23.86万元,行政处罚8例,罚款16.96万元。案件移交公安机关4例、卫健部门3例,移交纪检组2例。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完善“党建+信访”机制,按“1237”民声事项处理机制,依托程控电话实现咨询诉求“一站式”解决,2024年通过来电来访为参保人提供医保政策及业务经办方面的解答共计30345人次,答复市长热线咨询问题事项101件,现场来访办结事项8件,办理宣城市局转办事项14件,办理上级领导批示重点事项15件,政民互动19条。依法依规对龚某红同志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事项、马某堂申请下岗工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等事项的进行答复,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扎实开展电信反诈宣传教育,我局机关干部及商保公司派驻人员无一例被骗案例。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全面理清行政事项,按照市委编办统一部署,依法动态调整政府权力清单。我局现有权力事项12项(其中行政处罚7项、行政强制1项、其他权力4项)。加强对岗位权力廉政风险点进行评估,建立完善一系列内控制度,组织内控机制检查并督促整改。研究制定了医保服务协议处理中违约金裁量标准(较重按20%,严重按30%,一般情节不予处罚)。通过政府信息网公开医保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扎实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案件“审办”分离,实行行政执法集体讨论,扎实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主动接受各类监督。推动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协同,坚持“开门办医保”,2024年12月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保社会监督管理员、医药机构代表、参保群众代表参加观摩和座谈交流。将与商业保险公司超支分摊争议问题提交宣城仲裁委仲裁,积极履行仲裁裁决。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开展“2024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系列活动,组织开展网络在线学法考法工作,8名机关公务员完成学法考法任务。5名在职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上的领导同志完成2024年度全市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将法律顾问普法、以案说法纳入医保大讲堂内容。制定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责任清单。2024年4月份在全市范围开展“基金监管同参与,守好群众‘救命钱’”为主题的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同步举办了基金监管线上有奖问答活动,全市2万余人齐参与,切实增强了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充实“职工书屋·法律图书角”,增加采购专业法律法规出版物,如《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法律出版社《行政法学》(胡建淼 第五版 2024年修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件释义》,按领导职数及各办公室配发。邀请局法律顾问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并就宪法的基本原则进行授课。依托医保大讲堂开展了《基金监管法律法规解读》《法律的“条、款、项”及引用要求》培训,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司法部云宣讲活动,集中观看了《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百万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参加宣城市医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业务培训、宣城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活动,贯彻落实《宣城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提高执法人员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水平。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全市人民期盼还存在差距,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还不够深入细致,未达到较好的学用结合效果,规范执法的理念和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如学习存在“打包”学“一次”学的情况,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不规范,未开展新入职人员宪法宣誓活动等。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市医保局将持续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法治原则、依法行政,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精神实质,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统筹推进高水平法治医保建设,落实《全市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宣政〔2024〕10号)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是持续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局长带头授课领学,带头提升法治素养。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医保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围绕商业保险公司全面经办、承办医保业务为契机,进一步厘清医保行政部门、医保经办中心、商保机构职责边界,制订出台商保经办工作规程、职级制度、审核要点等制度。
    二是增强医保干部法治素养。继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新法新规的学习贯彻实施,充分利用基金监管宣传月、民法典集中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开放日等契机,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等途径,创新宣传方式,加强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解读,让医保政策走入寻常百姓家。
    三是强化执法效能。加强事前、事中管理、药品耗材追溯码应用,发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智能监控系统作用,弥补执法力量薄弱问题。并将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行“驾照式记分”,整合形成管理实效。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