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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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20032569337/202503-00028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题分类:
名称: 苏州昆岳货运有限公司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3-14 发布日期: 2025-03-14
索引号: 11341702020032569337/202503-00028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题分类:
名称: 苏州昆岳货运有限公司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3-14
发布日期: 2025-03-14
苏州昆岳货运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3-14 00:00 来源: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5﹞第6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2025年3月11日8时45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苏州昆岳货运有限公司在宁国大道与G329国道交叉口驾驶苏E6B718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运输散装货物(混凝土)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污染路面。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苏州昆岳货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301870667E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
处罚结果2025年3月11日8时45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苏州昆岳货运有限公司在宁国大道与G329国道交叉口驾驶苏E6B718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运输散装货物(混凝土)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污染路面。该行为已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5-03-14
处罚机关宁国市城市管理局
地方编码341881
备注
公示期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