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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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60X/202502-00082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2025年第三批次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2-24 发布日期: 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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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2025年第三批次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2-24
发布日期: 2025-02-24
2025年第三批次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发布时间:2025-02-24 17:30 来源: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立案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备注
1 宁国市方塘乡双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N2341881MF0140956H 江**
未经批准非法
占地建设
宁自然资规执罚[2025]3号
未经批准非法
占地建设
未经批准非法
占地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其他-退还土地
1、没收双村合作社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937.18平方米(包括帐篷13座628.81平方米;地台6座171.72平方米;集装箱体房47.83平方米;厕所26.40平方米;伞篷62.42平方米)详见勘测定界图
2.责令双村合作社将违法占用的2809.68平方米土地退还到双村村民委员会;
3.对违法占用的土地2809.68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280968元。
28.096800 2025/2/24 2099/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