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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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976356562392/202503-00004 组配分类: 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宁国市关于2024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发放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3-13 发布日期: 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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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宁国市关于2024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发放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3-13
发布日期: 2025-03-13
宁国市关于2024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13 17:00 来源: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印发的《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其他自然保护地等支出方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1231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960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皖财资环〔2025〕46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度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10元/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21元/亩(含地方财政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2元/亩)。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宁国市2024年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清册》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自2025年3月13日至 3月19日。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所在乡镇(街道)或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森林资源管理科(电话:4011181)提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将据此依法发放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附:《宁国市2024年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清册》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