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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503-00005 组配分类: 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青龙湾管委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青龙湾管委会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3-13 发布日期: 2025-03-13
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503-00005
组配分类: 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青龙湾管委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青龙湾管委会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3-13
发布日期: 2025-03-13
青龙湾管委会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13 16:05 来源:青龙湾管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青龙湾管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认真总结全年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同时谋划好2025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方面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全委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工作局面。二是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建立定期学法制度,开展专题学习,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通过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测试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我委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2024年,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次。三是弘扬法治精神。工作中坚决杜绝“我以为”的随意思想,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牢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二)依法行政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所有提请政府常务会议上会议题均送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设立法律顾问,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审查等事项,确保行政决策依法依规。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由我委牵头拟定,宁国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宁国市青龙湾水域船舶及浮动设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满3年。我委根据《宣城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要求,采用网上公示、调查问卷、座谈会等方式,对《办法》进行全面、科学评估,评估结论认为《办法》规定比较合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实施效果显著,仍有继续施行的必要。三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在港口湾水库水域范围内进行渔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2024年联合乡镇街道共开展联合行动38次,执法巡查358次,出动船只205艘次、车辆126车次,执法人员1295人次,劝离违规垂钓2609人,暂扣各类钓竿322根,收缴、销毁渔网及地笼等违规网具7个,清理竹排32张,行政处罚13人,发放各类禁捕退捕相关宣传册2600余份。同时我委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有关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2024年参加并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2人,现有26人取得执法资格证。
  (三)法治宣传教育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重要手段,制定《青龙湾管委会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执行我委“八五”普法规划,落实领导带头讲法制度,不断强化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同时,将法治宣传工作经费纳入我委财政预算,有效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充分依托并发挥青龙湾景区及文化广场普法阵地作用,坚持重点突出,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结合青龙湾工作实际,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市法宣办组织的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增强机关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的能力。三是坚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责任清单,突出在水面巡查和执法过程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宣传,向垂钓人员发放宣传手册,在执法中开展实时普法,以案释法。
  二、工作亮点
  (一)开展乡镇自用船专项整治工作
  由青龙湾管委会牵头,联合属地乡镇和市直相关部门开展乡镇自用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针对各属地乡镇自用船、无证船只及非法水上浮动设施涉渔违法违规行为等难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整治行动共现场核验自用船只信息229艘,清理上岸不符合规定船只25艘。
  (二)开展红杉林景区联合执法
  为切实消除青龙湾通航水域水上安全隐患,由青龙湾管委会牵头,属地乡镇和市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梳理出红杉林景区合法合规的行政执法主体,对红杉林景区从事竹筏载客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使红杉林景区联合执法行动更加高效。2024年整治期间我委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整治行动配合清理非法营运竹筏17条。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总体来看,我委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我委大部分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得不够深入、不够系统、不够全面,用法治理论来指导实践存在较大的差距。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侧重于会议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入性还有不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青龙湾库区水域面积广,受限于我委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有限、执法力量不足等诸多原因,管理打击力度有限,加之库区少数人员受经济利益驱使,心怀侥幸心理,违规利用乡镇自用船从事载客、捕捞等非法行为依然存在。同时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透彻,在执法过程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能力不足,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三)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政策宣传、普法培训工作的形式比较单一,针对性不强,法律法规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等落实不够,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创新力度还需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落实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制度,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高效开展。深入实施“八五”普法,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抓好干部职工学法和库区群众普法活动,加大执法业务培训,确保学法、普法、用法取得更大实效。
  (二)规范执法行为,扎实开展常态化巡查。切实规范全体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加强库区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使每一位执法队员都做到规范执法。做好部门和乡镇街道网格联动,人防和技防联动,水面巡查和陆域巡查联动,全面打好禁捕退捕持久战,通过持续抓好日常巡查管控、水域夜间管理、线索摸排调查、违法案件查办等工作,保持对库区违规垂钓、滥捕滥捞、乱搭乱建、乱采乱挖等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的高压管控态势。同时,持续做好乡镇自用船规范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属地乡镇(街道)严把船只准入关,加强船主和驾驶人教育培训,严厉打击利用乡镇自用船只非法从事捕捞、载客等违规行为,从源头上加强管理。
  (三)创新宣传形式,进一步提升普法实效。围绕安全生产日、中国旅游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和节点,继续创新宣传形式,进一步加大对专业性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解读和宣传,开展法治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景区等法律宣传活动,通过在景区公共场所显示屏、公告栏等户外载体集中展播法治建设的宣传标语、法治宣传片,增加群众学法兴趣,让群众随处可见可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法律法规的学习,形成良好社会法治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风景名胜区法治建设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