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负责人解读】就业局局长张靖同志解读宁国市就业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19-01-04 00:00
来源:宁国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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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搞好就业工作是我们人社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只有将就业工作做好,才能使社会稳定并促进经济发展。下面我就将有关的就业政策向大家汇报如下:
就业工作的重点是: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首位、.健全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促进退役军人就业。
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我们集中开展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活动,抓住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求职就业关键时段,通过“走进去”与“请出来”等方式,结合“四送一服”双千工程,落实就业创业“四进四扶”工作机制,开展就业指导校园行、市场行、社区行、企业行和创业指导园区行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有:组织部门的选调生、公务员科的三支一扶,我们的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岗等。我重点介绍一下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岗政策。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是就业扶持工程的组成部分。1.就业见习对象和时间。就业见习对象为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为3-12个月。2.见习对接。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汇总本地就业见习基地和就业见习岗位信息,并通过部门网站等多种媒体和形式广泛发布。在本地办理求职登记且有就业见习意愿的毕业一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向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就业见习申请。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就业见习对接会,或推荐符合见习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3.见习补贴。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600元,其中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引导和鼓励见习单位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在省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基本生活补助。见习期间,由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关于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省里、市里都制定了开发管理办法。现将《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政策给大家解读一下。一、《暂行办法》的亮点是什么?《暂行办法》的亮点主要体现为“建立两大原则、健全三项机制”。两大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开发、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属地管理、动态监管”原则,建立岗位开发、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长效机制。二是按照分级保障原则,基层特定岗位人员报酬由省、地共同承担;省级财政承担部分实行定额补助,通过就业资金转移支付各市、县(区),并对皖北地区和大别山区给予倾斜。三项机制:一是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2倍的标准,随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二是建立正常补录机制。从2015年起,全省不再增加基层特定岗位数量,对岗位流失人员建立正常补录机制,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竞争择优的方式进行。三是建立正常退出机制。用人单位和基层特定岗位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二、《暂行办法》出台的意义?《暂行办法》的制定实施,建立了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开发与管理长效机制,保障了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合法权益和工资待遇提高,促进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稳定就业。三、什么是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是指政府通过投资开发、购买岗位等方式,采取劳动合同制管理模式,吸纳毕业两年内普通高等学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到街道(乡镇)、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及其他服务工作。该岗位不属于国家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四、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种类有那些?(一)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类岗位。主要在街道(乡镇)、社区从事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监察及相关事务等管理服务工作(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协理、人力资源调查开发协管、劳动关系协调协理、劳动监察协理等)。(二)社区党务工作岗位。主要在社区从事党的建设等相关工作。(三)基层计生类岗位。主要在乡镇、社区从事计划生育服务、人口信息核查等相关工作。(四)基层司法岗位。主要在乡镇(街道)、社区协助开展社区矫正等相关工作。(五)基层民政岗位。主要在乡镇(街道)、社区从事政府资助的为居民提供社会工作助理、托老、养老、托幼、助残等服务工作。(六)基层工会岗位。主要在乡镇(街道)、社区为职工群众提供帮扶救助、就业帮助、法律援助、信访接待等服务工作。(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基层特定岗位。五、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模式是什么?(一)合同管理。基层特定岗位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续签劳动合同。(二)主体责任。日常管理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由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主体责任,负责日常教育、管理、考核,依法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必要工作条件。(三)注重培训。加强基层特定岗位人员业务培训。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进行思想教育、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四)总体考核。用人单位应将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纳入本单位人员总体考核范围,按规定进行考核。(五)正常退出。基层特定岗位建立正常退出机制,用人单位和基层特定岗位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六)免费代理。基层特定岗位聘用人员的档案、人事、户籍关系等统一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六、薪酬待遇有那些?(一)工资待遇。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自本办法实施的次月起,各地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2倍的标准合理确定,随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由各地级市组织实施。(二)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各地通过就业专项资金给予全额补贴。(三)其他待遇。住房公积金、人员休息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执行。
关于健全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我将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标准说一下:根据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79号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三)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就业政策主要是公益性岗位开发。1.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内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失地失林人员、残疾人和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2.公益性岗位开发机制。按照“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基本要求,坚持合理开发、保障重点的原则,与实际需要、资金保障能力和援助对象具体情况相结合。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重点向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企业(单位)购买公益性岗位吸纳困难人员就业,实现开发、投入、利用、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3.补贴办法。用人单位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就业困难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按季度向财政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给予补助。岗位补贴分为个人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按照每月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50%的标准给予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所需资金由各地通过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关于退役军人就业,我们的政策有退役军人起航行动,每年至少开一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的,我们给予帮扶,自主创业的,我们给予免费创业培训,提供贴息创业贷款等。
下面我说一下人力资源市场。今年,我们实行的是每周五人才市场开市,从明年开始,我们将建立“2+N”招聘日工作制度。(一)全省联动开展“每月逢8就业招聘日”“周六人才对接招聘日”二大主题活动。全年每月8日、18日、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同主题日期重合的合并举办,下同),重点面向农民工、失业人员、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新生代劳动者等各类求职者,结合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行动,省、市、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定期举办招聘会,提供人性化招聘服务,打造“每月逢8就业招聘日”品牌。全年每周周六,重点面向大学生、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劳动者等各类人才,结合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服务周等专项行动,以重大战略、重要产业、重大项目、“四百”企业等为重点,省、市、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定期举办招聘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打造“周六人才对接招聘日”品牌。(二)创新开展特殊群体招聘日、地方特色招聘日N项专场活动。在特定日期,重点面向妇女、退役士兵、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省、市、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联合举办个性化、专业化专场招聘会。围绕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等重点工作任务,全省联动开展专项招聘活动,提供精准招聘服务,打造“特殊群体招聘日”品牌。
全年每逢单月6号,以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市、县(市、区)为重点,针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行蓄洪区贫困劳动者及农村富余劳动力,定期举办专场招聘会。全年每逢双月6号,以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为重点,针对旅游人才和旅游行业企业,定期举办专场招聘会。在重要节点,以化解过剩产能有关市为重点,针对企业分流职工;以长江经济带有关市为重点,针对退捕渔民等特殊群体,举办小型化、针对性强的对口帮扶专场招聘活动。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淡旺季不同特点,因时因地制宜,适时加密开展各类招聘活动。预计明年我们将要开110场左右的招聘会。
说完了就业,我说一下创业。我们的创业政策主要有创业培训和创业贷款。创业培训对象是:坚持以促进创业、服务就业和发展经济为导向,以推行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为宗旨,将具有明确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勇于投身创业实践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都纳入培训对象范围,使他们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服务。创业培训模式是:根据劳动者创业培训需求、扶持创业工作需要和本地经济发展实际,科学制定创业培训工作长期规划和专项行动计划,合理确定年度培训计划和任务。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业培训,逐步建立起培训主体多元化、培训模式多样化、培训内容多层次、有效覆盖创业全过程的创业培训体系。坚持以创业活动不同阶段、不同业态的知识技能需求为导向,针对不同群体、不同项目的特点,构建多层次、模块化的创业培训课程体系,深入开展阶梯式创业培训。要以培养初始创业者创办企业和经营管理能力为重点,扎实开展“创办和改善企业”培训(SIYB)、“创业模拟实训”(ETP)、“网络创业培训”(TSPS)等培训项目。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以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为载体,开设面向人人的远程公益培训课程,破除创业培训的区域限制、身份限制,提升基层创业人员创业能力。探索发行电子“创业券”,以创业意识培训(GYB)和专题讲座为主要项目,以激发劳动者的创业激情、培养创新思维为重点内容,大规模开展开放式在线培训。使用电子“创业券”参加在线学习的劳动者,不再享受线下创业意识培训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组织开发新领域、新业态的创业培训课程并实施创业培训。支持公共创业服务机构、高校与企业合作建设创业大学、创业学院,开展创业实训、创业训练营等新型培训活动,提供孵化、融资等一体化服务。
关于创业贷款,政策是:一、明确贷款对象范围。将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在目前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基础上调整扩大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上述群体中的妇女,应纳入重点对象范围。二、统一贷款额度。各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三、调整贷款期限。面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由目前的最高不超过2年调整为最高不超过3年;贷款经经办金融机构认可,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期限内贷款不贴息。四、合理确定贷款利率。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参照贷款基础利率并结合贷款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在贷款合同中载明。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贴息。各经办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提高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际利率或额外增加贷款不合理收费。
关于创业贷款贴息,对个人贷款按2年(第1年、第2年)全额贴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