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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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文号: 宁政办〔2018〕21号
成文日期: 2018-06-29 发布日期: 201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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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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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文号: 宁政办〔2018〕21号
成文日期: 2018-06-29
发布日期: 2018-06-29
【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6-29 00:00 来源:人社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何为外来务工人员住房补贴制度?

2018年1月1日以后来我市就业的外来(非本市户籍)务工人员,与我市企业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2018年1月1日以后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承诺5年内不上市交易的,中级工及以下、高级工、技师分别给予3万元、3.5万元、4万元的购房补贴。

二、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如何获得奖励?

凡年度内为我市企业解决用工100人以上、并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除兑现现有政策外,另奖励5万元。每增加1人,按100元增加奖励。奖励人次以首次来我市企业务工为准,不重复计算。

三、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来宁就业和宁国籍毕业生回乡就业有什么政策?

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的,给予为期2年、每年2000元的生活津贴(享受我市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中全日制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生活津贴政策的,不重复享受本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