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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55631526X5/201906-00028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文号: 人社发〔2019〕108号
成文日期: 2019-06-28 发布日期: 201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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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文号: 人社发〔2019〕108号
成文日期: 2019-06-28
发布日期: 2019-06-28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6-28 00:00 来源:宁国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吴志辉、何国强、胡兴波、黄照祥、王家柱、潘志胜、苏政、杨昌明、杨春丽代表:

 

你们所提出的关于《对偏远乡镇农林技术人员职称待遇倾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乡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现状。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岗位设置需按照省级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实行岗位设置,在设定的结构比例内开展聘用。目前我市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大部分均在2010年根据《宁国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予以设置。由于当时设置时,专业技术人员基数较少,按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无法设置高级岗位,因此将无法满足乡镇现有专技人员岗位的需求。

二、省、市相关倾斜政策。

1完善基层倾斜政策,实行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根据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农业(水利、林业)及工程类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意见》,落实向基层倾斜的政策,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机构比例,正高、副高、中级比例分别提高4%、10%、5%。不断优化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适当提高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拓展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2、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基层。根据《关于加强全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连续工作满30年且具有中、高级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聘任相应职务。对现有乡镇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中累计工作满25年的,可不受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称。

下一步,针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一方面我们将结合此次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要求乡镇事业单位根据新“三定方案”核准的职能、在编人数重新办理岗位设置,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依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实行全员聘用。因机构改革、人员整体换转,乡镇事业单位目前在聘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超过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其中多出的岗位人员一律暂时保留在该级别的最低等级,设置过渡年限,在规定的年限内自然减员、流动。另一方面,根据省、市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对农业、林业、水利和医疗卫生系统在乡镇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探索建立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评聘制度。更好地发挥人才在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感谢你们对人社和基层专业人才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衷心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人社工作。

(联系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63-4036684)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