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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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55631526X5/201805-0002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1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文号: 宁人社〔2018〕87号
成文日期: 2018-05-07 发布日期: 201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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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1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文号: 宁人社〔2018〕87号
成文日期: 2018-05-07
发布日期: 2018-05-07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1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5-07 00:00 来源:人社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桂联发、何祖文、雷明东、聂正新、舒志友、易爱荣代表:

你们所提出的《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由个人、政府等多方筹资。参保居民个人资金筹集工作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村委会(居委会)具体实施,筹资时间安排在每年11-12月份。由于每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筹资标准是由国家财政部和卫计委下发相关文件进行明确,一般文件下发时间在8-10月份,故难以实施参保金常年收取。下一步,为方便我市广大居民缴费参保,降低筹资工作量、成本,我局将借鉴外地先进做法,积极创新筹资方式,探索开展网上缴费。

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衷心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关心支持人社工作。

 

 

201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