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应急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各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部署,围绕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处置等职责,严格依法行政、科学执法,统筹推进市应急局法治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应急管理领域依法行政取得新成效。现将年度法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压实法治责任,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有力。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要义,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各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结合人事调整优化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理论学习纳入局党委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讲法,全年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法治工作7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等9次,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应急管理实践”开展专题研讨1次。坚决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学法守法用法,强化法治思维,依法行政,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积极整治违规干预司法行政有关行为,全年未发现有相关违规违纪情况,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氛围。
(二)完善制度体系,科学规范履职,全面依法行政落实见效。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宁国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分离制度》《宁国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案程序规定》等10项制度,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流程图,按照《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实施方案(施行)》,持续推进实施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确保各层级职责分工清晰,执法事权划分明确,安全监管执法有力。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定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内外部流程图、服务指南,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检查事项、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布。2024年,累计办理行政许可131件,行政处罚19起,罚款120余万元。科学合理编制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数量和内容,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托“互联网+执法”系统,全面展开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统一全省执法标准,防止工作上出现遗漏,杜绝执法随意性,提高执法效率,促进执法公正公平公开。
三是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开展。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两个排查见底”集中整治工作,聚焦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8个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生产经营性自建房等消防安全重点场所开展集中整治,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亲赴一线调研督导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深入企业、村(社区)排查风险隐患,累计整改隐患4155处。开展岁末年初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整治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工贸等领域重大事故隐患23处。
四是深入落实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有关程序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积极作用,选聘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做到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应审尽审。积极发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作用,对执法工作、各类执法案件进行审查把关和监督,对案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书面审查,并参与复杂、疑难执法案件的办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程序,根据需要开展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决策后评估,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准确、务实。
五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按照市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推进实施《宁国市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对符合情形的企业实行首次轻微违法免于处罚,坚持严格监管和柔性执法并重,进一步优化提升法治营商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涉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流程,强化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持续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
六是全面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健全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公开监督投诉渠道,畅通监督投诉渠道,积极收集群众意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公示财政预算、行政处罚等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接访受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举报奖励制度和闭环管理制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法治宣传,提升法治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水平持续增强。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服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强化应急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纳入普法重点名录,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先后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6·16”安全宣传咨询日、“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发放安全宣传资料3万余份,发送安全提醒短信10万余条,设置展板、标语等100余块,提供咨询服务350余人次。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在主流媒体设立安全生产专栏,多渠道、多形式定期推送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安全知识;举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等安全生产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900余人次。结合季节特点,制作安全警示视频(音频)5条,通过大屏幕、农村大喇叭、应急广播等方式高频次播放,全面普及安全常识。
二是强化法治服务保障。积极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装备、经费等保障工作。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严格准入条件,把好执法队伍“第一关”。主动对接财政明确年度执法工作经费,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关执法装备,提升行政执法硬件实力。坚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说理式执法相结合,做到执法与服务并重,不断增进被检查单位的理解程度,调动企业自查自检的积极性,减少行政争议。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隐患专项整治,每月分析研判和汇总统计本领域可能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各类重大风险隐患以及干部职工内部矛盾纠纷,对影响社会稳定和单位长远建设发展的矛盾隐患,主动介入、有效控制、及时化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确保干部职工和谐稳定、单位建设平稳有序。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以来,市应急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结反思、对标对表我市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下步工作中不断改进和提高:一是行政执法规范化精准化水平不足。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任务重,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法治素养参差不齐,相关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在推行“三项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打折扣现象;二是行政决策科学性专业性有待提升。在行政决策过程中虽然引入律师参与合法性审查,但由于业务性质等原因作用发挥不明显;三是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力度不够。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方式有待创新,应急管理普法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和素质仍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应急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法治建设。
一是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加强对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应急管理工作职能。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业务科室及负责人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定期研究分析,强化工作落实,不断推动各级法治建设责任落地落实。
二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双随机执法检查、事故查处、执法责任追究等规范。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工作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业务素质。科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按照全市“综合查一次”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日常执法和双随机抽查,集中整治安全隐患问题。持续运用好“互联网+执法”平台,不断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四是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氛围。创新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新方式,积极利用普法宣传新阵地,不断加大对典型事故、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社会宣传,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资源,加大执法信息公开和政策措施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