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历来被称为人民生活的“安全网” 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十二五”时期,我市紧紧围绕逐步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长远目标,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指导方针,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和实施了多项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实现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全覆盖,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重要保证。
“十三五”时期是宁国实施依法治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保险体系成果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对加快推进覆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调整居民收入分配格局,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更好地惠及和改善民生,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三五”规划期限为2016年—2020年。规划坚持“以人为本、全面统筹”的科学发展理念,以建立全面小康型社会保险体系为目标,按照“政策全面化、社会平等化”的思路,提出“十三五”时期宁国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全市做好社会保险工作提供依据。
第一部分 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是宁国市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发展最快、人民群众得实惠最多的五年。按照“保基本、全覆盖,先保险、再提高”的思路,不断创新社会保险制度,填补社会保障体系的空白,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社会保险制度从城镇职工保障向全民保障、从单一层次保障向多层次保障发展,切实有效地保障和改善了民生,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稳步推进
“十二五”以来,坚持以深入持久宣传社保政策为抓扩面主线,以劳动执法检查和社会保险稽核促征缴,用主动优质服务求发展,形成地税部门征收基金、财政审计部门监管基金、人社部门具体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工作格局。坚持把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作为社会保障工作的生命线来抓。在工作重点上,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扩面放在首位,每年不定期地会同地税等部门深入各重点企业进行宣传服务,送政策到企业,确保扩面征缴工作有条不紊地扎实推进。在工作方法上,采取重点突破、分类管理、“五险联动”、整体推进。在工作创新上,高度重视农民工和城乡弱势群体的参保,力求让所有社会成员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2014年,我市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参保分别达70129、57358、33607、48595、44185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14%、104.3%、105%、110%、112%; 基金总收入6.83亿元、基金总支出4.05亿元、滚存结余14.66亿元,城镇职工五险参保逐年呈现稳中有进的态势。不论是参保人数还是基金结余,我市都位于宣城市各县(市、区)前列。
二、我市社会保险体系不断健全。
为力求让所有社会成员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险权利,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政策、法律和法规,还相继印发了《宁国市村干部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宁国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制度,相关制度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发展历程,推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十二五”以来,累计新增了11.5万人纳入了社会保险的范畴,1100位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保障、1224名有事实劳动关系大龄居民养老保险、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等问题得到稳妥解决。
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于1987年,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经历了从企业管理步入社会统筹,再由社会统筹改革到目前统帐结合的新阶段,基本覆盖了各种所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截止目前,全市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已达1267户,参保人员结构也发生了新变化,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数已占到参保总数的16.6%。全市共有离退休人员16846人,94%的人员纳入了社区管理,6%的人员依托单位或企业管理,养老保险社会化发放率达100%。
2、失业保险。我市失业保险工作启动于1987年,经过20多年实施,失业保险已覆盖了事业单位和各种所有制企业,截止目前,共有607户单位参保。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我市建立了失业保险与再就业优惠政策有效衔接机制,积极落实优惠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续缴社会保险和实现再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我市自2000年12月份开始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如今医疗保险已覆盖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和大部分企业,参保单位已达997户。近年来,为妥善解决改制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在积极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同时,不断完善医保制度,适时对慢性病门诊补助、大病医疗救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政策进行调整,使我市医疗保障水平逐年提高;截止目前,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封顶线达8元,大病保险年报销封顶线达35万元,一个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三位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已基本形成。
4、工伤保险。自2004年12月我市正式启动实施工伤保险制度,通过多年努力,截止目前我市工伤保险参保企业已达800户,参保职工49200人。建立了从工伤认定到待遇支付一整套的业务流程和内部规章制度,出台了一系列工伤保险配套政策及办法,使工伤保险管理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得到了及时支付。
5、生育保险。为全面实施“五大”社会保险制度,我市自2007年12月开始启动实施生育保险制度,为保障女职工在生育子女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同时它还与国家人口政策相衔接,促进国家人口政策的顺利贯彻实施。为保证该制度全面启动实施,我市实行生育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统一参保、统一征缴的管理制度,出台并完善了生育保险相关政策。
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于2011年10月启动。全市辖19个乡镇(街道),103个行政村,15个社区,总人口38.6万人。截至目前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口22.14万人,其中:16—59周岁14.98万人,60周岁以上7.16万人。截止2015年4月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1970.99万元,基金总支出18166.20万元,累计结存1.38亿元。为符合条件的69188人发放养老金18015.52万元,发放率100%,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全覆盖。
7、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我市自2007年开始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障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为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我市在宣城市范围内首个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全市累计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41877人,截至2015年4月底,已累计发放养老金9504.37万元;将4769位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发放了1067名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447.12万元。
8、老农保(包括村干部养老保险)。我市老农保自1992年开展,截止2015年4月底,老农保参保人员8781人(其中村干部1800多名);共发放859名到龄领取人员养老金1519.09万元。1992年将村干部养老保险纳入老农保,并出台了一系列村干部养老保险政策,2015年3月出台了在职村干部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缴费补贴政策,受到了村干部的普遍肯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村干部的养老问题。
9、特殊人群社保补贴。2014年已为1890位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4050”人员发放社保补贴301万元。发放752名老民师教龄补助164万元,发放2354名老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584.10万元,发放20名老公路养护工工龄补助5.41万元,发放21名老放映员工龄补助7.56万元,发放59名老农民技术员、老兽医、老拖拉机手生活补助20.01万元;合计发放“七老”补贴资金781.08万元。
三、社会保险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按照“总体设计、城乡统筹”的原则,不断健全社会保险政策,做好社会保险制度整体设计,完善各项社会保险之间的衔接政策,加大对社保基金的资金投入,提高参保对象待遇水平,切实维护职工基本权益。不断提升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认知程度,基金安全是社会保险体系的生命线,我市积极建立健全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础管理提升活动,加强社保基金基础管理、完善社保基金内控制度,严格规范业务经办流程,使社会保险基金在征收、支付和结余等环节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加强对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等单位的监管力度;开展社保基金内部自查和审计工作,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连续多年荣获宣城市社保基金预、决算绩效评价一、二等奖。
四、社会保险社会化平台化不断加强。
以平台建设为依托,构建基层人社服务体系。
1、整合资源,启动了宁国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015年6月份完成搬迁工作。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制度、场所、工作”六到位的标准,全面完成了19个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标准化建设,落实28名人员编制,补贴资金126万元,9名所长副科级高配。用三年左右时间,投入350万元将全市15个社区、103个村全部打造成标准化基层服务平台;初步形成了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三级服务网络,将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延伸至千家万户。
2、依托金保工程信息化网络平台,积极简化基金征缴、待遇支付等方面的流程,接通了19个乡镇人社所专网光纤、111个村和社区的金保专线(拨号宽带)。启动加载金融功能社保卡的核发工作,采集和核查近30万城乡居民、企业职工、离退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信息,截止2014年,已制作社保卡20.5万张。
3、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工作软件建设,设立统一规范的服务窗口,规范办事程序,畅通举报监督途径,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阶层和参保职工的监督,努力提高服务效能,努力在服务上形成品牌。
第二部分 发展要求
“十三五”时期,我市已经进入社会结构转型、城市功能扩展、发展动力转换、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关键阶段,对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险体系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参加社会保险制度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意识越来越强烈,跨地区就业人口、人才流动更趋活跃。社会保险将面对更复杂的本地居民与外来居民、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的结构性问题。对我市目前社会保险制度之间统筹协调不足的状况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要适应社会结构的快速变化,加快制度整合与衔接,建立制度统一、功能完备、水平多样、管理精细的一体化社会保险体系。
二、宁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必然形成开放全面的社会保险制度。宁国进入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的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更加融入全国化,形成了公众利益诉求多元化,社会保险体系必须满足来自全国范围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需求,既要满足本地居民的发展需求,还要满足开放背景下就业人口、人才流动的发展需求,这对我市目前社会保险制度的开放性提出了新的要求。适应我市功能发展新要求,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尽快建立包容各类人群、可实现区域间转移接续的包容开放的社会保险体系。
三、社会保险的服务功能有利于吸引人力(才)资源的流入。“十三五”时期,我市将强力实施就业优先和人才强市战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向更多的依靠创新驱动转变。社会保险要发挥促进人力资本再生产的功能,促进人力资本合理流动,提升人力资本配置效率。适应人力资本发展变化,需要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康有序的社会保险制度。同时,要发挥社会保险调节消费与积累功能,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四、科学的社会保险体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体现。“十三五”时期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社会保险建设要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大局出发,更加注重人文关怀,实现社会化管理;更加关注消除薄弱环节和缩小城乡差别,全面提高保障水平,建立人人享有的社会保险体系。这就要求我市必须尽快建立一体化的管理信息平台和保障效果评价机制,提高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社会保险体系的管理社会化水平。
第三部分 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坚持公平和适度普惠的原则,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谋求发展新举措,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二、发展思路
1、加快制度整合,建立一体化的社会保险体系。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体系,实现社会保险制度的融合和衔接;积极推动本市与省内外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为流动人员的社会保险提供便利;取消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制度统一、覆盖城乡居民的一体化社会保险体系。
2、鼓励多方参与,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坚持政府主导,制定各种惠民政策,政府单位率先建立职业年金制度,鼓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提高职工社会保险水平;调动政府、企业、个人、社会各方力量,健全个人参保、单位补充保险互为补充的多层次保障体系,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保障需求。
3、推动服务群体化,促进社会保险人群全覆盖。综合统筹城乡、群体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坚持政策落实与服务管理并重,全面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协调发展;完善社会保险服务网络,让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延伸至千家万户;逐步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平台,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避免重复保障,做到应保未保,人人享有社会保险。
4、构建长效机制,推动社会保险可持续发展。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保险预算制度和财政社会保险投入增长机制,为社会保险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社会保险政策,强化风险预防功能;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范机制,推动社会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社会保险事业发展主要目标是:加快健全社会保险城乡一体化、服务均等化、管理社会化的全面小康型社会保险体系,努力实现社会保险人群全覆盖,让每个参保对象都有可靠的保障。
1、扩大覆盖范围。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员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保覆盖面逐年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实现全覆盖。
2、提高保障水平。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的提标工作;逐步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待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3、基金运行平衡。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做到应收尽收,基金征缴额逐年递增。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基本平衡,略有结余;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稳定。
4、提升服务能力。加快建立覆盖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发展的保障服务体系,完善市乡村三级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信息联网的标准化社会保险服务平台。
第四部分 重点任务
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在中央社会保障政策精神的指引下,坚持“城乡统筹、总体设计、全民参保、分步实施”的原则和“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统筹规划,做好社会保障制度的整体设计,保障基层民生,让全市人民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
一、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险体系
1、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执行职业年金制度,“做实”个人账户,建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养老金计发办法,逐步建立起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强了社会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
2、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巩固和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格局,努力实现企业职工全覆盖。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积极稳妥开展养老保险改革,解决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在当地就业引进的人才参加养老保险问题;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中特殊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努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行企业年金,积极通过政策引导,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促进保障水平提高和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3、进一步健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
调整职工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解决参保职工因患大病造成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研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及异地结算,保障流动人员的医疗保险权益。建立医药费用控制机制,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员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抑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启动按病种付费制度改革。
4、健全功能完备的失业保险制度
扩大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将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研究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政策。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的功能,进一步调整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稳定就业支出项目,提高补贴标准,促进失业人员尽早就业,鼓励用人单位减少裁员、稳定就业,形成“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的失业保险制度。
5、建立完善的工伤保险制度
建立健全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体系。继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各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制度、待遇和标准的统一。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工伤保险基金的一定比例用于工伤预防,由事后补偿逐步向事前预防转变。发展工伤康复事业,坚持“先康复后鉴定、医疗和康复并重”的原则,积极推进工伤康复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及时向受伤者提供康复服务,逐步实现医疗康复向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的转变。
6、建立完善的生育保险制度
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实现生育保险的全覆盖。进一步扩大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将机关、事业单位等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业外地户籍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制定解决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居民生育医疗待遇办法,将城镇居民的生育和计划生育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7、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以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为重点,以推进依法经办、精细管理、人性化服务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制度,优化经办流程,创新服务方法,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城乡居保中心管理服务效能,努力开创城乡居保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基金统筹管理层次,增强基金保障和管理能力。
8、规范村干部养老保险机制
认真落实宁国市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规范村干部"三位一体"激励保障机制有关工作意见,将村干部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进行并轨。符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在职村干部一律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手续。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手续。
9、建立被征地农村参加养老保险制度
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坚持政府、用地单位、被征地农民个人等共同承担的原则;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坚持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鼓励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进行缴费补贴。
10、做好其他群体人员的社会保险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参保人意愿,切实保障参保人权益,稳妥推进老农保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合并工作。
坚守“为民、务实、高效”的服务理念,牢固树立“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严格对照政策,加强部门协作,切实做好各项“老字号”待遇的发放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1、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各项社保政策,尤其是要做好对企业法人和员工的宣传,并做好对参保典型企业宣传,为扩面征缴工作营造一个更为宽松、和谐的氛围。全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将城乡居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被征地农民、村干部等为重点的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
2、坚持市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建立市四大班子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对重点骨干企业逐个突破。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纳入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将社会保险登记纳入工商、税务对企业的年检之中,依靠部门联动,加大扩面征缴力度。
3、实行社会保险扩面目标化管理。按照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原则,下大气力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各类临时用工和聘用人员的扩面工作;抓好各类企业参保制度的落实,完善好上市公司和外向型企业参保扩面工作,着力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民营企业、开发区内招商引资企业扩面参保;采取必要手段,强力推进企业参保,并实行扩面增幅目标化管理。继续加强扩面征缴工作,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要求,加强人社与税务、工商、民政、编办、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联动工作机制,全面实施社会保险费“一票多费”征缴办法,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力度,实现“五险联动”,依法征缴社会保险费,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三、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制
完善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制度,推行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基金管理风险评估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面审计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稽核活动,大力开展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严厉打击欺诈冒领行为,完善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督工作机制。完善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社会保险工作和基金信息公开制度,健全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基金监督体系,逐步提升监督工作信息化水平;努力实现基金征收、管理、支付和运营全程监管,确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
四、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合理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建立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与地方物价水平挂钩,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相协调的调整机制;贯彻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调整机制,实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制度。不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逐步缩小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差距,大力推行大病补充保险制度。落实失业保险金待遇调整机制,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继续落实工伤保险政策,提升工伤待遇水平。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提高生育保险待遇。
五、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
科学合理配置资源,加快社保经办机构建设,完善宁国市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功能,健全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所建设,扶持村、社区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险标准化服务平台建设,配齐配强社区、村都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各级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实现场所面积、软硬件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建立宁国市的“社会保险电子档案”, 将社会保险档案中心建设成为集服务与决策为一体的信息库,实现档案检索查询的电子化,实现档案工作的科学化与制度化。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积极推动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科学确定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以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具体标准。将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延伸到基层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六、全面加强社会保险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国家社会保险领域“百千万”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以宁国市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投入使用为契机,整合各办公场所,优化相关业务流程,合理配置人员,为全市人民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环境。紧紧抓住社会保险干部队伍建设为核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式,将作风建设落到实处,努力提高人社服务效能,全体干部职工要把心思用在事业上,把精力放在落实上,把功夫下在惠民生上;完善各渠道的监督措施,设立举报监督电话,意见簿和意见箱,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社会、媒体和舆论的监督。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富有创新力和执行力的人社队伍。
七、不断探索社会保险制度间的融通渠道。
进一步加快网络信息化建设步伐,依托“金保工程”,建立公民社会保险登记制度,统一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程序,保证转移接续顺利实施;不断优化社会保险上线运行后“五险合一”的基金征缴、退休审批和待遇支付等方面的经办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继续推进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险卡发放,建立持卡人员信息库,拓宽社会保险卡在缴费和待遇支付等领域的应用;实现医保卡异地就医结算功能,为疾病患者提供快速便捷的资金结算通道。探索城镇职工、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村干部四种养老保险以及遗属补助等制度的衔接途径;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破解征地发展与农民生活保障之间的社会矛盾;为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积极推进居民医疗费用省内直接结算和稳步推行退休人员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第五部分 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工作
各级政府机关和全社会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工作,将社会保险工作列入党和政府的重要惠民工程。要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障机构建设,建立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人员队伍,合理配置我市经办机构和基层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并将基层服务平台工作经费、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健全社会保险管理及服务标准,强化专业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为城乡社会保险对象提供就近、便捷的服务。
二、加强社会保险制度建设
完善本市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规,研究出台与社会保险等方面相配套的政策,形成完备的社会保险政策体系,增强社会保险的规范性。做好社会保险内部各项制度的衔接。加强监察执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规范企业用工和社会保险关系等方面的监察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完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
完善投入机制,逐步加大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险的投入,健全完善社会保险预算,探索建立社会保险预算,强化资金统筹协调,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防范资金运行风险,实现财政投入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以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为主体,调动各种社会资源,为城乡居民提供规范、均等、优质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逐步实现社会保险制度化、标准化、集约化的公共服务模式。
四、加快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省、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 统一的金保工程信息系统,以社保卡工程建设为切入点,逐步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纳入社保卡信息系统管理,实现一卡多用,为社会保险对象提供档案查询、网上申报、基金电子征缴和待遇电子支付功能,实现“一点登陆、多项服务”。强化信息安全系统建设,保障信息和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