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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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511/202412-0011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青龙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宁国市财政局关于宁国市2024 年“ 以竹代塑 ”应用推广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补充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2-26 发布日期: 2024-12-26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511/202412-0011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青龙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宁国市财政局关于宁国市2024 年“ 以竹代塑 ”应用推广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补充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2-26
发布日期: 2024-12-26
有效性: 有效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宁国市财政局关于宁国市2024 年“ 以竹代塑 ”应用推广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6 09:33 来源:青龙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以竹代塑”应用推广试点工作,结合《关于印发宁国市2024年“以竹代塑”应用推广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林发〔2024〕95号),现将“以竹代塑”应用试点补助标准补充通知如下:
公共机构办公场景建设、公共机构绿色食堂建设,“按采购总价50%予以补助”调整为“按采购总价70%予以补助”,单家补贴最高上限不变。
其他各项补贴标准不变。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宁国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