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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486344515H/201908-00014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商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市十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8-08 发布日期: 201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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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商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市十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8-08
发布日期: 2019-08-08
关于市十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08 00:00 来源:宁国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翟毅旭委员:

  您在市十届政协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惠民“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综合农业农村局意见,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一、组织谋划方面。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菜篮子”工程建设,2011年出台《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宁政〔2011〕30号)、2018年印发《宁国市2018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市场供应、扩大劳动就业”为目标,立足我市生态、区位和资源优势,扎实推进蔬菜基地建设、市场流通、科技服务和质量安全管理,保证“菜篮子”产品长期有效供给,保障城乡居民生活需要,实现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政策扶持方面。一是在生产领域。2017-2019年市财政分别安排我单位年度财政资金70万、70万、60万用于蔬菜基地建设,老基地挂牌保护补助和蔬菜“三新”试验示范,相比周边其它县市,我市财政资金奖补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有限,范围有限。二是在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对符合《农贸市场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的新建或改造的项目;对百亩以上的蔬菜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开设蔬菜直销店给予一定补贴。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要从以下方面来加强和完善我们的工作。

  一是完善支持政策。我局将会同发改(物价)、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修订或完善涉及“菜篮子”工程生产、流通等环节的补助条款,进一步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增强流通设施能力建设,提高“菜篮子”产品自给率,防止价格大起大落等环节入手,探索建立“菜篮子”产品均衡供应的长效机制。

  二是增强流通活动。坚持“菜篮子”生产和流通并重,着力抓好政府农产品营销平台建设,不断改善流通环境。鼓励农产品龙头企业、批发市场与基地、农户建立稳固的协作关系,拓展流通渠道。积极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和“农社对接”探索新型产销模式,促进“菜篮子”产品销售。同时,还要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入手,不断完善“菜篮子”产品流通体系,提高市场调节能力。

  三是增强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大力推广“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从源头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巡查和监管力度,认真履行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汪鹏 联系电话:0563-4016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