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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511/202401-00134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青龙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救助标准】2023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1-08 发布日期: 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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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青龙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救助标准】2023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1-08
发布日期: 2024-01-08
【救助标准】2023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发布时间:2024-01-08 15:42 来源:青龙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

1.城市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和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1065元/月∙人;

2.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827元/月∙人,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732元/月∙人。

二、照料护理标准

1.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715元/月、半护理429元/月、全自理57.2元/月;

2.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500.5元/月、半护理286元/月、全自理42.9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