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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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34952262G/202501-00038 组配分类: 隐患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重大隐患排查及其整改情况】宁国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四季度重大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1-08 发布日期: 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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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隐患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重大隐患排查及其整改情况】宁国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四季度重大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1-08
发布日期: 2025-01-08
【重大隐患排查及其整改情况】宁国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四季度重大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25-01-08 11:35 来源: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企业名称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隐患内容

隐患等级

整改时限

整改措施

整改情况

1

宁国眼视光眼科医院

企业自查

2024年11月8日

医疗废物暂存间有部分泡沫夹芯板房

重大隐患

2024年12月25日

拆除泡沫夹芯板房,更换为不可燃材质

已完成整改

2

南门桥农贸市场

宁国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11日

消控室没有安排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人员值班

重大隐患

2024年12月11日

其消控室值班人员周*慧已通过考试获得消防实施操作员资格

已完成整改

3

宁国远特钢结构有限公司

企业自查

2024年12月1日

油漆车间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处于断电状态

重大隐患

2024年12月2日

保持油漆车间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已完成整改

4

*军(个体经营)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5日

*军所有的车辆在G233竹峰卡点,经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重21.429吨,该车为2轴,限重18.00吨,超限3.429吨,超限率19.05%,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

重大隐患

2024年12月5日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并给予批评教育和法规学习。

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