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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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20032569337/202412-00051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题分类:
名称: 铜陵创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2-31 发布日期: 2024-12-31
索引号: 11341702020032569337/202412-00051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题分类:
名称: 铜陵创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2-31
发布日期: 2024-12-31
铜陵创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12-31 00:00 来源: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4﹞第124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经调查:宁国市胡乐路宣城嵩合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的临时设施部分的施工单位是铜陵创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乔来红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现场负责人2024年8月施工单位将施工用的活动板房拆除后未在原地采取降尘措施造成了大面积裸土未覆盖的情况。铜陵创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宁国市胡乐路宣城嵩合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场地内未采取覆盖等降尘措施的行为违反了《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铜陵创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6MA8PTLCE0F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乔**
处罚结果经调查:宁国市胡乐路宣城嵩合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的临时设施部分的施工单位是铜陵创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乔来红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现场负责人,2024年8月施工单位将施工用的活动板房拆除后未在原地采取降尘措施,造成了大面积裸土未覆盖的情况。铜陵创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宁国市胡乐路宣城嵩合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场地内未采取覆盖等降尘措施的行为违反了《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根据《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并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两万元整(¥20000.00)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12-31
处罚机关宁国市城市管理局
地方编码341881
备注
公示期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