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天湖街道小微工程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5-21 16:40
来源:天湖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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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1日,天湖街道办事处印发《天湖街道小微工程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天办〔2024〕2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修订依据和背景
本办法所指小微工程项目指60万元以下建设类工程项目,依据《宁国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审批权限》《宁国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及货物和服务项目交易操作规程》的通知(财购﹝2020﹞163号)文件中工程项目控制价在60万以下的由乡、镇、街道自行采购、审批。和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印发宣城经开区民生工程建设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宣开管〔2023〕63号)文件相关要求。
2024年1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开发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本辖区的实际,街道城建办、财政所根据相关要求及工程建设相关程序起草了《天湖街道小微工程建设项目操作办法》,便于工程建设工作指导。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起草初稿。2024年1月,城建办、财政所根据现行政策基础和工程建设相关程序起草了《天湖街道小微工程建设项目操作办法》的初稿。
征求意见。经部门(科室)、责任领导讨论修改完善后发给其他各部门(科室)征求意见。此后,我部门又于2024年2月20-3月20日通过政务公开等方式征求了相关意见;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根据各部门(科室)的意见,城建办、财政办又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天湖街道小微工程建设项目操作办法》(送审稿)。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共收到意见0条。
合法性审查。(送审稿)完成后交由街道领导班子、司法部门和街道法律顾问进行审阅,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天湖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4月12日街道党工委会议对(送审稿)条款进行了一一审议并研究确定终稿。
三、出台目的
一是确保工程质量。
二是合理控制成本。
三是保证施工安全。
四是规范建设程序。
五是有效协调各方。
六是落实长效管护机制。
四、主要内容
《天湖街道小微工程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一、总则;
二、工程立项要求;要本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项目责任部门要确保项目可行性,经街道班子集体会议研究通过,待资金落实后方可组织项目实施
三、工程设计及预算控制;小微工程实施前要对建设内容进行专业的设计和预算编制,项目分管领导及责任部门要做好设计及预算编制的控制和初步审核,并上报集体会议研究通过。
四、工程采购方式;小微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根据工程类别、资金量等具体情况确定采取会议研究确定、询价、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
五、招投标控制;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向三个及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公司发出投标邀请书。采取网上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认可的公共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施工单位确定后,应由项目负责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及完善其它手续后方可组织工程建设。
六、工程施工管理及质量控制;工程开工后,项目分管领导及责任部门要负责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和质量控制,严格做好“三控”工作,并不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巡查。
七、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对工程建设进行初验收,对施工现场环境进行清理,编制工程决算。办事处组织项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收集、整理完善工程资料。
八、工程决算审计;由办事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工程量审计,并出具工程审计报告。
九、工程资金支付;待审计定稿后,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方式提交会议研究同意支付后,完善审批程序后方可支付。
十、工程建后管护;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维护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和维修,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如因非质量问题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工程毁坏的,由办事处相关部门进行查看,制定整改方案报会议研究。
十一、 附则。
五、政策咨询部门
政策咨询部门:宁国市天湖街道办事处
咨询人:崔磊
咨询电话:0563-379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