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防范和紧急处置幼儿园内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妥善地开展救助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幼儿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工作目标: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救助措施,减轻师生身体健康的损害,确保学校的稳定。
基本原则:分级负责,互相协作;规范程序,果断处置。
二、指导思想:
在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基础上,坚持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点由事后处理转移到预防为主的轨道,不断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采取果断有效的抢救或补救措施,尽可能减轻事故所造成的伤害。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食品安措施落实到位
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成立以园长为首的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部门的食品卫生安全规划,明确责任,健全管理机制,与食堂工作人员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要求食堂建立每日购物登记制度,杜绝“三无”和劣质食品进入幼儿园并建立日常跟踪监管工作机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幼儿园食堂卫生安全责任书的要求,幼儿园主要领导、后勤主管人员每天都要深入食堂进行抽查,并经常性邀请卫生防疫、质量监督等部门定期进行业务指导,确保食品卫生全程全方位都有安全保障。平时加强对教职工与幼儿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幼儿饮食消费,不吃路边摊点及不洁食品。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
在发生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时,立即启动本预案,由园长统一组织指挥各部门的具体工作。
(一)食物中毒事件处置程序和措施:
1.就餐后,当幼儿出现呕吐、腹泻等现象时,立即向园长和保育处汇报,在第一时间将幼儿送往医院或拨打120进行处置,行政值班人员及时赶到现场控制局面,园长向教体局、疾控中心等有关部门报告。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保育处组织教师负责陪护事宜,班主任要及时通知监护人;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6.配合有关部门机构,对学校饮食服务工作进行相应整改。
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后,分管园长、行政值班人员、保育处、班主任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注意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幼儿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二) 肠道传染病
处理措施
1.阻止疫情扩散。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报告,及时诊断,及时隔离,及时治疗。
2.对密切接触过病人的人,要隔离观察,以防万一。
3.对病孩的用具(便器)、卧具、食具、吐泻物要彻底消毒。
4.开展健康教育,加强个人饮食卫生。
5.做好日常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管好水源和粪便。
(三) 呼吸道传染病
处理措施
1.阻止疫情扩散。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报告,及时诊断,及时隔离,及时治疗。
2.对密切接触过病人的人,要隔离观察,以防万一。
3.开窗通风换气,清洗空调滤网。
4.做好室内空气消毒,物体表面消毒。
5.开展健康教育,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打喷嚏、咳嗽前应用纸巾捂住口鼻,此后要洗手,不要用手直接触媒眼睛、鼻和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