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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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1712-00082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开展冬季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文号: 宁市监秘〔2017〕85号
成文日期: 2017-12-29 发布日期: 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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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开展冬季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文号: 宁市监秘〔2017〕85号
成文日期: 2017-12-29
发布日期: 2017-12-29
关于开展冬季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9 00:00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全市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宁安办〔2017〕104号)文件精神,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结合当前我市特种设备工作实际,市局决定从即日起立即开展冬季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以公众聚集场所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为重点,对学校、幼儿园、公园、宾馆、饭店、医院、商场、居民住宅区、气体充装单位、食品生产企业的冷库、化工生产企业等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1、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2、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
  3、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4、是否制定了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并有演练记录;
  5、是否建立设备档案、做到一台一档,设备资料是否齐全;
  6、是否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7、极端天气下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防冻、防泄漏措施。
  (二)设备使用情况
    1、在岗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证件;
  2、设备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是否办理了使用登记证;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阀、压力表等附件是否经过定期检验,并在有效期内;
  4、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是否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5、特种设备是否实行了挂牌管理。
  三、时间步骤和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即日起至12月15日)。全市所有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大检查,“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要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整改到位。检查和整改情况要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二)监督检查(12月15日至12月20日)。各市场监管所针对本辖区的实际,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导。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市局。
  (三)开展督查(12月20日至2018年1月10日)。市局将适时对各市场监管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要高度重视冬季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细化工作方案,广泛动员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做到有安排、有措施、有重点、有步骤,确保大检查做到实效。
  (二)强化宣传,广泛参与。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及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采取各种方式,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和形成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及典型事故,要及时上报或公开曝光。
  (三)严格检查,务求实效。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及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以三严三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边检查边整改,督促指导、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采取“四不两直”、“专家会诊”、“双随机”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做到关闭取缔一批、上限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严格责任追究一批、公开曝光一批。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要对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特此通知
                        

         2017年12月13日

 
 
 抄送:宣城市工商质监局,宁国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