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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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1708-00003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文号: 宁市监秘〔2017〕20号
成文日期: 2017-04-01 发布日期: 201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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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文号: 宁市监秘〔2017〕20号
成文日期: 2017-04-01
发布日期: 2017-04-01
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1 00:00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场监管所、稽查大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在全市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宁安办[2017]17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烟花爆竹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喜庆产品,又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做好烟花爆竹安全工作尤为重要,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工作的重要性,紧密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监管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治

  各市场监管所要将烟花爆竹经营主体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适时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检查。在对辖区生产、经营主体底数清、情况明的前提下,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狠抓落实。在专项行动中重点查处:无资质经营行为;销售包装标识不全的烟花爆竹;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引入误以为是他人的产品: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营业执照等不法行为。此外,要配合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烟花爆竹违法经营行为,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烟花爆竹安全防控工作的积极性。一是积极宣传烟花爆竹安全防控的意义和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强化群众安全意识;二是倡导亮证经营,依职责指导各烟花爆竹批发业主按照行业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三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引导群众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四是提示有关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和岗前教育制度,完善安全经营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经营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四、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报送信息

  各市场监管所、稽查大队要加强协作和信息沟通,稽查大队要拟定全市烟花爆竹抽检工作计划,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烟花爆竹抽检工作;各市场监管所在监管工作中发现重大情况及时向市局报告,同时要认真进行总结。请各市场监管所于2017年5月1日前将辖区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企业统计表(附件)报市场监管稽查大队;2017年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场监管稽查大队。联系人:周薇;联系电话:4012378。

  特此通知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