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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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412-00018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金百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2-12 发布日期: 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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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金百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2-12
发布日期: 2024-12-12
安徽金百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12-12 00:00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市监处罚﹝2024﹞7-46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事由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散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和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金百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MA8PDU9JXF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蓝**
处罚结果1、没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散装食品“岳尚客”沙琪玛20.592kg;2、没收违法所得40.21元;3、罚款15000元。以上罚没合计15040.21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2024-12-12
处罚机关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方编码341881
备注
公示期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