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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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6475761XE/202410-00049 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物化补助采购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0-09 发布日期: 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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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物化补助采购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0-09
发布日期: 2024-10-09
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物化补助采购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9 17:52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项目编号:AHHS-CG-XJ-2024-005B

二、项目名称: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物化补助采购项目第二包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维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路西龙王小区五幢101室

成交金额:64944.00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详见响应文件

六、评审专家名单:彭洋、汪绍君、熊永朝。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询价文件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农业农村局、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城西路杨家巷28号、宁国市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名郡1幢1008室,联系电话:0563-4021193、1821477878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农业农村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宁国市城西路杨家巷28号

联系方式:纪女士、0563-4021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名郡1幢1008室

联系方式:刘先生、18214778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女士、刘先生

电话:0563-4021193、18214778786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