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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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60X/202411-0007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2024年第十一批次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1-05 发布日期: 2024-11-05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60X/202411-0007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2024年第十一批次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1-05
发布日期: 2024-11-05
2024年第十一批次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发布时间:2024-11-05 09:21 来源: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立案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备注
1 何*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02********1516
非法开采并销售 宁自然资规执罚〔2024〕23号  非法开采并销售 非法开采并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安徽省国土资源系统实施矿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一条。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一、没收你四人违法开采山石(青石加砂土混合物)311.17立方米所获取的违法所得10788.26元。
二、对违法所得10788.26元处以20%的罚款2157.65元。
0.215765 1.078826 2024/11/4 2099/12/31
2 雷*宁 自然人 身份证
 
341881********1519
非法开采并销售 宁自然资规执罚〔2024〕23号  非法开采并销售 非法开采并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安徽省国土资源系统实施矿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一条。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一、没收你四人违法开采山石(青石加砂土混合物)311.17立方米所获取的违法所得10788.26元。
二、对违法所得10788.26元处以20%的罚款2157.65元。
0.215765 1.078826 2024/11/4 2099/12/31
3 屠*奇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24********1818
非法开采并销售 宁自然资规执罚〔2024〕23号  非法开采并销售 非法开采并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安徽省国土资源系统实施矿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一条。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一、没收你四人违法开采山石(青石加砂土混合物)311.17立方米所获取的违法所得10788.26元。
二、对违法所得10788.26元处以20%的罚款2157.65元。
0.215765 1.078826 2024/11/4 2099/12/31
4 王*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24********1812
非法开采并销售 宁自然资规执罚〔2024〕23号  非法开采并销售 非法开采并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安徽省国土资源系统实施矿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一条。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一、没收你四人违法开采山石(青石加砂土混合物)311.17立方米所获取的违法所得10788.26元。
二、对违法所得10788.26元处以20%的罚款2157.65元。
0.215765 1.078826 2024/11/4 2099/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