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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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411-00014 组配分类: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市场监管局2024年化妆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十)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1-15 发布日期: 2024-11-15
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411-00014
组配分类: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市场监管局2024年化妆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十)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1-15
发布日期: 2024-11-15
市场监管局2024年化妆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十)
发布时间:2024-11-15 16:17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备注
宁国市南站小洪百货批发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RH3P1T 洪军  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宁市监处罚[2024]9-66号 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1.警告,2.罚款 1、警告;2、处以人民币10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0.100000 2024/11/15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