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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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976356562392/202406-00010 组配分类: 执法结果
发布机构: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行政执法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6-03 发布日期: 2024-06-03
索引号: 113418976356562392/202406-00010
组配分类: 执法结果
发布机构: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行政执法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6-03
发布日期: 2024-06-03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03 08:02 来源: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身份证 342524********3017 宁林政林罚决字〔2024〕第14号 疫木利用不符合安全定点管理案 疫木利用不符合安全定点利用造成疫木流失 违反了《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艾爱军改正其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2530元。并处造成疫木流失严重违法行为30500元罚款。合计人民币83030元。 3.05 5.253 2024/5/7 2099/12/31 2027/5/7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12341702MB1N77975H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12341702MB1N77975H 执行到位 2024/5/14 公开 案件类 行政处罚
身份证 342524********1838 宁林政林罚决字〔2024〕第015号 非法狩猎 用禁猎工具“气枪”猎捕野生动物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条、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罚款 当事人叶庭在本起案件中承担50%责任,罚款人民币525元。 0.0525 0 2024/5/13 2099/12/31 2027/5/13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12341702MB1N77975H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12341702MB1N77975H 执行到位 2024/5/20 公开 案件类 行政处罚
身份证 342524********1817 宁林政林罚决字〔2024〕第015号 非法狩猎 用禁猎工具“气枪”猎捕野生动物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罚款 当事人余明葛在本起案件中承担25%责任,罚款人民币262.5元 0.02625 0 2024/5/13 2099/12/31 2027/5/13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12341702MB1N77975H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12341702MB1N77975H 执行到位 2024/5/20 公开 案件类 行政处罚
身份证 342524********1812 宁林政林罚决字〔2024〕第015号 非法狩猎 用禁猎工具“气枪”猎捕野生动物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罚款 当事人陈安辉在本起案件中承担25%责任,罚款人民币262.5元。 0.02625 0 2024/5/13 2099/12/31 2027/5/13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12341702MB1N77975H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12341702MB1N77975H 执行到位 2024/5/20 公开 案件类 行政处罚
身份证  342524********8219 宁林政林罚决字〔2024〕第016号 滥伐林木 施工清表时未办理林木采伐证滥伐林木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罚款;其他-责令补种 1、责令六个月内补种滥伐林木株数343株的1倍树木,即补种树木343株。 2、并处滥伐林木价值1610元(4.6007立方米×350元/立方米=1610元)的3倍的罚款,即罚款4830元。 0.483 0  2024/05/22 2099/12/31 2027/5/22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12341702MB1N77975H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12341702MB1N77975H 执行到位 2024/5/28 公开 案件类 行政处罚
身份证 342502********0335 宁林政林罚决字〔2024〕第017号 滥伐林木  施工清表时未办理林木采伐证滥伐林木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罚款;其他-责令补种 1、责令六个月内补种滥伐林木株数225株的1倍树木,即补种树木225株。 2、并处滥伐林木价值1055元(3.0147立方米×350元/立方米)的3倍的罚款,即罚款3165元。 0.3165 0  2024/05/22 2099/12/31 2027/5/22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12341702MB1N77975H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12341702MB1N77975H 执行到位 2024/5/28 公开 案件类 行政处罚
身份证  342502********0515 宁林政林罚决字〔2024〕第018号 滥伐林木  施工清表时未办理林木采伐证滥伐林木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罚款;其他-责令补种 1、责令六个月内补种滥伐林木株数382株的1.5倍树木,即补种树木573株。 2、并处滥伐林木价值1791元(5.1181立方米×350元/立方米)的4倍的罚款,即罚款7164元。 0.7164 0 2024/5/22 2099/12/31 2027/5/22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12341702MB1N77975H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12341702MB1N77975H 执行到位 2024/5/28 公开 案件类 行政处罚
身份证 342501********6610 宁林政林罚决字〔2024〕第019号 滥伐林木 施工清表时未办理林木采伐证滥伐林木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罚款;其他-责令补种 1、责令六个月内补种滥伐林木株数86株的1倍树木,即补种树木86株。 2、并处滥伐林木价值402元(1.1480立方米×350元/立方米)的3倍的罚款,即罚款1206元。 0.1206 0 2024/5/22 2099/12/31 2027/5/22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12341702MB1N77975H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12341702MB1N77975H 执行到位 2024/5/28 公开 案件类 行政处罚